【學苑專訊】根據法律學會發放消息指[1],法律學院已完成提名程序,強調提名準則全面,不局限於學業成績。法律學院院長何耀明教授就相關查詢回覆指,提名學生以外的決策應由校長辦公室處理,故建議該會幹事向其(校長辦公室)查詢會議詳情或表達同學期望。該會幹事則表示「將積極爭取與校長辦公室代表會面,反映同學的意見和顧慮。」
工程學會的消息則透露指[2],其學院亦完成提名程序,準則以學術表現及其他成就(如課外活動及獎學金)為主。該幹事會表示將「繼續關注事件發展,並會去信校長辦公室,查詢更多關於會面的詳情」。
註:
[1]【有關李國章教授約見頂尖學生之最新消息】-法律學會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0154059101855929&id=309091230928
[2]【有關李國章先生約見「頂尖學生」之最新消息】-工程學會
https://www.facebook.com/engineeringsocietyhkusu/posts/915977881852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