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 由港大罷委會主辦的《大學條例》論壇剛於黃克競平台舉行。席上,「法政匯思」成員譚俊傑大律師指,縱有不少校友對副校任命一事有意見,惟根據現時的《大學條例》,舊生在校委會並無任何席位。譚亦批評校內和校外人士比例不均。此外,選擇校外校務委員的方法亦存在問題。譚指,根據現時校委會組成,在沒有進行任何諮詢下,校監可委任七位校外人士,校委會還可另外委任六名校外人士。
浸大學生會外務副幹事長張崑陽解釋浸大改革校委會的情況。張指,有專責小組委員認為校監必然制不只與浸大有關,更關係到所有政府資助的大學,須諮詢法律意見,故專責小組決定押後檢討特首校監權力及校委會架構諮詢。張表示,同學爭取的非僅舉辦諮詢會,而是專責小組向校董會提交要求修改條文的報告內容,即使成立了專責小組,亦有可能只是校方的面子工程或橡皮圖章,故仍需要同學長期的監察及留意發展。
港大學生會內務副會長何珈彥指,在港大推動校委會改革比浸大更難度更高。政府曾提出探討高教議題的《香港高等教育》報告(又稱「宋達能報告書」),提議校外和校內人士的比例為二比一,但並無解釋此比例之由來。何提議,校外和校內人士的比例為一比二或一比一。何亦指,每個校務委員理應只是信託人,在校委會中不應代表任何組織,但何指此概念「講就易,做就難」,難以保證委員議決均由港大利益出發。
當被問及修改《大學條例》具體方向時,譚認為校監必然制必須廢除,若然未能修改此條文,亦須改變校委會的組成,增加校內人士的比例。張舉出台灣國立大學及其他外國例子,指不少院校均相信「教授治校」的理念,由校內人士擔任大部份大學管治架構的要職。然而,香港各院校的校委會或校董會成員皆為商界和政界人士,他認為各院校應有更大權力處理大學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