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評議會第二次緊急會議於昨晚(3月16日)召開。會上討論施德堂學生會(下稱施德堂)代表黃融及涉及事件的選舉主任失職的處分。
何東夫人紀念堂宿生會代表陳嘉穎指,除黃外,評議會雖有數位同為施德堂學生會基本會員的評議員,但他們並未在緊急會員大會中提醒黃修憲之正確程序。陳又稱,黃上任不久,而是次修憲為前任施德堂代表所建議,故希望評議員重新審視各個單位的責任。2014年度施德堂代表,現時之內務副會長何珈彥表示,她曾在「過莊」及模擬諮詢大會上提點黃;而何對憲章修改之建議,亦與黃欲修改之處不同。最終,評議會通過對黃融的遺憾議案。
而對涉及事件的選舉主任,即何東夫人紀念堂宿生會代表陳嘉穎,評議會主席表示陳於事件上的確有所失職,惟事後黃融已主動向評議會舉報事件,評議會亦接納有關舉報,故不對陳採取任何懲處。然而,評議員間就陳是否一名正當的選舉監察員作出爭論,有評議員指出,在選舉監察員未有經正當程序委任下,陳是否應承擔相關責任,但遭到評議員反駁,指縱使陳未被委任,惟她應知悉自己作為一名選舉監察員的責任,當發現選舉有問題時應依例於一星期舉報。亦有評議員指出,根據評議會附例,院會及舍堂之選舉的選舉監察員須由評議員擔任,顯示對之有一定要求,故陳亦有失職之處。
另外,普選評議員六盧業威在會上亦提出遺憾議案,對所有同為施德堂基本會員的評議員表示遺憾。盧指自己是施德堂之基本會員,同為評議員,在是次事件上沒有提點施德堂代表,責無旁貸;亦寄語有舍堂背景的評議員,應更關心憲章在舍堂的運作情況,惟該遺憾議案不獲通過。
會上,施德堂代表的身份在施德堂被降格為半屬會後惹起爭議。翻查資料,過往當康寧堂學生會與馬禮遜堂宿生會為半屬會時,其評議會代表之身份應為(Official Observer),因此半屬會代表在評議會的角色應爲法定觀察員而非評議員【註】,惟評議會主席曾把其定性爲無投票權之評議員(Non-voting Councillors)。爲了釐清爭議,評議會通過了一條議案,明確指出施德堂學生會代表在評議會的角色應爲法定觀察員而非評議員,直至施德堂學生會重新獲得屬會資格。對於屬會、半屬會和非屬會之清晰權責界定,則留待修憲委員會再討論。
由於法定觀察員在評議會並無投票權及動和議權,故有評議員提出,當施德堂學生會代表黃融被定性爲法定觀察員下,其在會議較早時就兩項遺憾動議所投的票是否仍有效。有評議員認為,該項動議通過之後才是其生效之時,不應有追溯力,故黃之投票意向應被視作有效。惟有評議員反對,指該項動議目的是為了重申施德堂學生會代表在評議會之地位,故其法定觀察員之身份,早在施德堂學生會被降格之時已生效,因此該議案應被廢除。最終,評議會主席宣佈早前對黃融之遺憾動議作廢(in void)。而另一條對評議會内屬施德堂的評議員之遺憾動議,則因黃早前沒有投票而不受影響,故評議會其後通過另一條對黃之遺憾動議。另外,由於黃之法定觀察員身份不符合進入評議會轄下之財政委員會的條件,評議會主席郭善靈指評議會須另任命評議員成為財政委員會成員。
最後,評議會主席郭善靈就未有及早知悉爭議致歉,並承諾盡快改善。會長馮敬恩亦指,是次事件反映評議員對學生會憲制文件不夠熟悉,應多作檢討,方能維護典章制度。
【註】根據評議會附例第三部份第十四條第一款列明,教務委員會本科生代表會被邀請以法定觀察員之身份參與評議會會議。當接受邀請後,他/她在會議中享有發言權惟沒有投票權,亦須遵從第四部份有關出席會議之條文。
無投票權之評議員仍有對議案之動和議權,包括學苑總編輯及校園電視主席,惟評議會榮譽秘書是否有動和議權則憲章未有列明。
相關議案:
The Council adopts the partial affiliation of Lee Hysan Hall Students’ Association to HKUSU. Partial affiliation shall mean the organization enjoys all the general rights stated in the HKUSU Constitution except the representative from the organization to the Council shall be Official Observer only; and shall bear the general responsibilities stated in HKUSU Constitution The status shall start as soon as the organization is formally set up and be reviewed a year later. (CM11 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