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評議會第十一次常務會議於昨晚(二月一日)召開。會上,評議會商討設立附屬守則工作小組(Affiliation Regulation Working Group)一事。最終,評議會通過設立該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學生組織成為學生會準屬會(Partially-affiliated association)或升格為屬會(Fully-affiliated association)之審核準則及程序。最終,評議會通過設立附屬守則工作小組。
現行附例無清晰指引 設立工作小組處理事宜
評議會主席沈君浩表示,有見近月不同組織,例如香港大學學生會中樂團、香港大學學生會穆斯林同學會等相繼申請成爲學生會準屬會或升格為屬會;曾有代表不滿準則不夠清晰,故希望制定清晰指引,供有意申請成為準屬會或屬會之學生組織參考。
沈君浩續稱,現時學生會附例並沒有具體説明學生組織的審核準則以及細節,如準屬會與屬會之區別,故有需要制定指引;現行的學生會評議會附例(By-laws)對學生組織如何能夠成爲準屬會或屬會只有程序指引,欠缺具體説明。
計劃中,附屬守則工作小組成員會包括二零一四年度評議會主席、二零一四年度學生會常務秘書,本年度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及文化聯會代表(一)。有評議員問及為何組成人數只有四人,沈君浩指,工作小組之設立,純粹是草擬條文,故人數合理;建議的附屬守則獲得通過後,工作小組任期會隨即結束。最終,評議會通過設立附屬守則工作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