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就近日名譽博士學位獲頒人黃潔夫的爭議,黃潔夫在校方安排下於昨日(三月十七日)下午五時半與學生代表會面,惟校方於下午三時許才臨時通知學生會會長梁麗幗相關安排,故學生代表未能悉數出席。黃潔夫於學生事務長周偉立及香港大學傳訊及公共事務處傳訊總監馬妙華陪同下與學生代表會面。馬妙華先重申學校的頒授對象為對大學、世界或香港社會作出重大學術貢獻的人士,但無提及黃潔夫獲頒之名譽博士學位具體原因。
黃:摘取死囚器官外別無他選
學生代表先就中國內地器官移植的器官來源提問,黃潔夫承認曾經使用死囚器官,但強調並未參與過任何摘取器官的過程。他又指,其他國家於醫療起步階段時亦曾經進行死囚器官移植,但他聲稱反對這種做法。
其後學生代表質疑其立場,指既然黃潔夫反對摘取死囚器官的做法,何以直到2009年中國才推公民捐獻,他回應指改革必須擁有實權 ,又稱中國器官移植的情況已於短期內出現很大轉變,認為這不單是醫療進步,也是國家、社會的進步。惟席間有同學質疑黃既然反對上述做法,何以又繼續沿用,黃回應指醫生面對捐獻器官不足的情況,要拯救病人就必須要作出兩難選擇。
指BBC節目內容失實 強調自己只負責受贈者手術
會面期間,有同學引用BBC的錄音節目作提問,節目指黃潔夫於2005年曾經非法摘取器官。黃潔夫回應指該節目「亂說」,此事並不可能於現實中發生,因為摘取器官有完整程序,稍有差錯會影響器官可用性。他認為中國的醫療改革需時,不能「一天就要」,又指2010年中國政府已收緊死刑,規定只有嚴重犯罪者方判死刑,故此死囚器官數字有下降趨勢。
及後,黃潔夫被問及能否確定推行公民捐獻後,他在移植手術使用的器官均不是來自死囚,他指過去所用器官大部份來自死囚,但自己於去年起已不再使用死囚器官,後來卻重申未能確定器官來源。有同學就追問死囚是否自願捐獻,黃則強調中國法例摘取死囚器官必須得到其本人或家人的簽署同意,但又不排除死囚受壓的可能。他多次強調自己是負責受贈者(recipient)的手術,對捐獻者(donor)的摘取方式毫不知情。其後有學生代表強調黃曾經身居要職,質疑其「不知情」是否代表捐獻者消息不透明所致,黃未有直接回應。黃又稱:「行醫要有醫德。」
黃潔夫指獲頒當之無愧 稱:這是香港大學的光榮
《學苑》最後問黃潔夫,應否在公眾和同學的爭議聲中獲取名譽博士學位。黃回應稱,獲頒授名譽博士學位乃是「問心無愧」,又指這是香港大學的光榮。
會面並無設問答環節讓同學向校方發問,只提供關於黃過往工作的新聞稿。《學苑》早於三月十四日深夜聯絡傳訊及公共事務處,要求校方公布名譽學位委員會(Honorary Degrees Committee)的名譽博士學位頒授準則,惟截稿前(三月十七日)仍未收到名譽學位委員會的直接答覆。會面於七時許結束,但由於已過辦工時間,主要負責頒授學位安排的校方職員已下班,校方未就事件作出回應,惟學生事務長周偉立建議學生代表發電郵提問,並承諾會將電郵轉寄給有關人士。
【註一】BBC的錄音節目,見於:http://www.bbc.co.uk/iplayer/episode/p017k033/Newshour_Organ_harvesting_in_China/
【註二】傳訊及公共事務處之書面回應:
2014年3月17日香港大學回應傳媒查詢頒授名譽博士予黃潔夫教授
香港大學(港大)名譽博士學位是頒授予對大學、社會或學術方面有傑出建樹,在知識思想上,社群或文化方面對香港社會及以致全球有寶貴貢獻的人士。
港大一直尊重人權,認為器官捐贈及移植必須符合國際認可的道德標準。
黃潔夫教授致力器官移植學術研究逾三十年,被譽為中國器官移植的領導者。自 2005 年以來, 黃教授一直致力提倡及推動國內多項醫療改革, 其中重要一環, 為改革器官移植制度, 黃教授表示,作為器官移植專科醫生,其夢想是建立一個符合道德標準、可持續及健全的器官移植系統,以符合國際認可道德水平及配合中國人民的需要。過去多年, 黃教授的貢獻包括倡議立法禁止在中國非法出售器官、提出禁止在中國向外國人移植器官法律,對內地器官移植條例的施行擔當了重要的角色,又致力推動關閉大批非法進行器官移植的醫院。
黃教授成功推動並成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 *,擔任主任委員至今。其工作包括從法規、政策規管整個器官捐獻及移植工作的革新工程。有關進展, 獲得世界衛生組織的肯定, 權威醫療學術期刊剌針, 亦分別在 09 及 11 年讚揚黃潔夫教授對推動內地改革器官捐贈及移植制度的努力及成果。 內地過去數年間, 在全國獲准進行器官移植的醫院中, 已有大部份醫院停止系統地使用死囚器官。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由國家衛生計生委主導,對全國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的管理工作進行全新的政策措施。該委員會按照國家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的五個工作體系(人體器官捐獻體系、人體器官獲取和分配體系、人體器官移植臨床服務體系、人體器官移植術後登記體系、人體器官移植監管體系)進行統一協調和指導;組織開展法規、政策、技術等方面的培訓;評估審核醫療機構人體器官移植臨床技術能力及管理水準,並將評估結果上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進行依法管理。)
在其他改革方面, 黃教授參考香港行之有效的專業認可制度, 為 內地引入專科認可制度, 與香港以至其他國家接軌。黃教授亦推動中央政府加強參與及支持內地逾八百所私營醫院的運作。在其醫療改革的藍圖中, 黃教授並倡議與香港大學合作成立香港大學深圳醫院, 旨在為不同階層的有需要人士提供優質醫療服務,供全國醫療改革提供參考,亦令香港及內地的醫療合作更為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