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今晨五時二十五分,大選委員會收到由遭罷免的前二零一二年度評議會榮譽秘書沈顯龍所呈交的周年大選選舉投訴。沈顯龍於投訴函開首附上其學生證編號,惟未知評議會能否核實其學生身份,沈繼而斥責「選委會及選委會主席由籌辦週年大選至今多次犯錯,令選舉失去公正性」,並提出七項投訴事項,包括「選委會不重開提名違憲」、「周嘉發疑獨自決定不重開提名」、「票箱損毀,同學及候選人毫不知情」、「週年大選宣傳不足」、「截止投票後仍繼續投票」、「未有每天公佈選舉票數」及「錯誤宣布投訴時限,險令同學失去投訴機會」,更於信函結尾要求「重辦大選及重開所有提名,還候選人一個清白」。評議會將於今日下午三時復會後處理有關投訴。
以下為沈顯龍就周年大選的投訴函全文:
就2014年香港大學學生會周年大選選舉投訴
本人沈顯龍,學生證編號200819XXXX,現正就2014香港大學學生會年周年大選作出投訴—-選委會及選委會主席由籌辦週年大選至今多次犯錯,令選舉失去公正性。
1. 選委會不重開提名違憲
週年大選提名期結束後,選委會不重開提名嚴重違反學生會憲章精神。學生會幹事每個位置均為獨立選舉。若任何一個獨立位置沒有收到提名,即應於截止提名24小時內重開該位置提名。而非選委會現今決定,整個週年大選或幹事會收到任何一份提名,即不用重開任何位置的提名。往常做法亦是重開該位置提名,此次選委會決定有違慣例及憲章精神。
而且這個決定同學事前完全不知情,選委會主席周嘉發只有於2014年1月4 日評議會中交伐(該評議會與截止提名相隔30多小時,明顯是重開提名限期結束後,才向同學公佈)。本人認為週年大選資訊極不公平不公開,要求重新舉辦週年大選或重開所有位置提名。
2. 周嘉發疑獨自決定不重開提名
選委會於截止提名期前只有召開兩次會議,會議並無決定不重開提名。不重開提名的決定疑是周嘉發個人的決定,而非選委會決定,有違週年大選應由選委會舉辦的規定,是周嘉發獨斷獨行的表現。
除周嘉發外,可能有其他人知道不重開提名的決定。該人不論是否參選均能獲得不對等資訊,令其可利用該資訊部署選舉策略,而於選舉中明顯得益,做成嚴重選舉不公。
周不公開該重要資訊,令選舉不透明。其他有意參選同學無從得知,直接扼殺同學參選機會。周制造如此不透明選舉應向同學道歉,重辦週年大選或重開所有位置題名,並明確交代所有規則。
3. 票箱損毀,同學及候選人毫不知情
2014年2月11日,選舉主任運送票箱途中引致票箱門鎖損毀。事後選委會主席周嘉發未有交代事件,有意隱瞞事故。直至校園傳媒揭發事件才草草回應,亦未立刻報銷相關票箱及選票,令人懷疑其另有企圖。
4. 週年大選宣傳不足
是次週年大選投票率偏低,事因選委會缺乏宣傳,未能有效以大量電子郵件及宣傳海報宣傳,以致大部份同學均不知道週年大選的選舉日期,因而未能盡選民責任。
5. 截止投票後仍繼續投票
2014年2月13日1730投票時間結束後,仍有部份票站開放投票,造成選舉不公,推高投票率。選委會主席未有理會,亦未公佈上述失誤。
6. 未有每天公佈選舉票數
選委會未有每天公佈選舉票數,直至最後兩天12/2下午四時才草率公佈投票率,當天亦未公怖票數,安排令人失望。
7. 錯誤宣布投訴時限,險令同學失去投訴機會
周嘉發於大選點票結束後,錯誤宣布投訴時限為48小時,而非憲法規定的24小時。其嚴重失當並誤導同學,令同學錯過合法投訴時間。被揭失誤後才更正並延長投訴時間,令候選人需再煎熬24小時,才得知當選與否。
是次週年大選屢次出現安排不當,多次失誤亦屬選委會主席個人犯錯,周嘉發責無旁貸,令人質疑其繼續履行職務的能力及舉辦選舉的公正性,應當引咎辭職。當中過失已令週年大選成為一個不公平不公正的選舉,令當選者的正當性成疑,更令香港大學蒙羞,應當重辦大選及重開所有提名,還候選人一個清白,還港大學生一個清白。
此致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選舉委員會
Winson
沈顯龍
2014年2月14 日
(圖片來源: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