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評議會於第十五次常務會議完成處理「匯報有關學生會財政審計報告的情況」及「審閱由普選評議員呈交的評議會附例第七章修改建議」兩項議程,並休會至今日下午三時復會,將繼續處理有關修改附例及選舉投訴等事務。
歷屆學生會帳目不清 現屆幹事進行審計提高透明度
幹事會會長暨署理財務秘書鄧日朗向評議會匯報學生會財政審計報告的工作進度。鄧日朗表示為清楚了解並交代學生會收入與開支詳情,故將聘請第三方公司為零九年、一零年、一一年及一二年年度的學生會財政作審核報告,並已於去年十二月十七日與校方財務及企業管理處開會商討有關細節。該會會議程包括跟進歷屆學生會一系列財政問題,當中揭發多項帳目不清、拖欠公款、缺乏監管等財政漏洞。如零九年至一二年年度的學生會均欠缺商鋪租金及「Mega Sales」的收入記錄,並出現少收數十萬租金的情況,而合作社的存貨管理亦出現失當,導致遺失大量貨物,甚至容讓私吞公貨,同時過去四屆學生會的評議會、財委會會議記錄及銀行記錄亦各有缺失。另外,於陳冠康任期內舉辦的百周年晚宴,亦欠缺收入記錄,令人懷疑去屆幹事有否虧空大筆公款。鄧日朗指已追回部份欠款,亦同意日後必須公開審計報告,以增加學生會財政的透明度。
普評倡增加組織責任 建議遭評議會否決
另一方面,三名普選評議員亦就評議會附例內有關普選職權部份,提出修改建議。當中要求各普選評議員必須定期出席其組織會議,並須集體呈交財政預算,新例文亦列明普評若出現意見分歧時脫離組織的方法。普選評議員五黃穎朗指因現時普評難以集合力量,無法有效履行與會員溝通、舉辦周年辯論等組織責任,又指同學不期望各普評會各自為政。然而,多名評議員憂慮新條文會削弱普選評議員的獨立性。學苑總編輯梁繼平指,方案錯誤將普選評議員視為一整體界別,新條文更要求普評透過組織去呈交財政預算,若普評脫離組織後則無法使用任何資源,令人質疑普選評議員易遭受組織打壓。最終,評議會通過「修改評議會附例時不應擴大普選評議員的組織責任」,並列入重要議案。現屆普選評議員或須修改方案後方能再呈上評議會作討論。
會議休會至下午三時 將處理選舉投訴
最後評議會通過議案,第十五次常務會議休會至今日下午三時復會,將繼續審議由修憲委員會呈交的附例修改建議,並處理有關周年大選及公投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