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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會消息】評議會通過大學事務委員會就校長遴選程序之建議

【學苑專訊】大學事務委員會就現行遴選校長方法作出檢討,並提出以下五項建議:

一、將臨時工作小組之學生代表席位成分拆為本科生代表及研究生代表
二、將遴選委員會之學生代表席位成分拆為本科生代表及研究生代表
三、提供更多機會讓候選人接觸學生團體
四、給予更多時間及機會讓學生及其他持份者認識候選人
五、及時更新遴選過程的進度

上述五項建議均獲評議會通過,大學事務委員會會將建議呈交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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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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