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基本會員黃冬怡致函原選委會,投訴部分2013年度普選評議員候選人提名無效。
根據原選委會主席柯文俊早前發出的電郵,黃投訴周年大選候選人名單多次出現同一名提名人(proposer)提名多於一名被提名人(nominee),及一名附議人(seconder)附議多於一名被提名人的情況(詳見附圖)。投訴人指,根據「(2009年版本)選舉守則;第五章;第三條:每一名提名人及附議人只可於同一職位提名一名被提名人。」(條例原文:Section V) Article 3) Each proposer and seconder shall nominate only one nominee for one post. (appended in CM11 2009)),有關人士已違反以上條例,所以其提名不應被接受,其選舉資格亦理應被取消,望當局盡快處理投訴。
投訴信連結:http://issuu.com/undergrad2012/docs/complaint_letter_su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