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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振聲仍未應要求召會 罷免主席榮秘暫無期

【學苑專訊】大學堂宿生會代表畢子朗於1月4日晚上11時29分電郵所有評議員,基於評議會主席譚振聲及榮譽秘書沈顯龍二人瀆職,提出不信任動議,並要求於1月11日(今日)晚上11時30分召開評議會會議。議案一經通過,則能立刻解除二人職務。直至今日(1月11日)早上9時30分,譚仍未發出任何會議通知,換言之,今日晚上未能召開評議會,處理有關議案。

按照憲章,有關動議須至少7日通知,若14日內評議會主席不召開會議,則須按順序由去屆會長、會長或由不信任動議提請人中選出署理主席召會處理議案(須獲評議會不少於三分之一成員聯署要求)。(詳見學生會憲章Section VII Article 8)兩項議案均須評議會三分之二大多數票通過,數月前已有評議員向二人提不信任動議,兩案均獲過半評議員贊成,惟不達三分之二大多數而不獲通過。

譚振聲任內已多次無視評議員召會要求及相關時、地建議。評議會第九次緊急會議以降,畢子朗及施德堂學生會代表徐莉嘉先後提出召會要求,分別處理對譚沈提不信任動議及處理選委會有效性問題,惟譚至今仍未召會,卻以Mass Email渠道自行釋法,試圖決定個別選委會之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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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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