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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大學管治建議工作小組舉行討論會 稱受制於政治可行性 特首校監地位不變

 

【大學管治】審議有關檢討大學管治建議工作小組(下稱工作小組)今( 9 月 5 日)於鄭裕彤樓 11 樓法學院學術研討廳舉行大學管治報告[1]討論會。六人工作小組中,只有陳祖為教授、劉麥嘉軒女士及潘燊昌博士出席,有約 20 名學生到場。陳祖為教授先用 15 分鐘簡述工作小組報告的撰寫過程及內容,其後與同學進行了約一小時的討論。

是次討論的重心為「特首校監必然制」之爭議。於專責小組報告中,約克大學校監Professor Sir Malcolm Grant 及哈佛大學柯偉林教授指出校監與特首的角色或存有利益衝突,宜廢除「特首校監必然制」,然而,工作小組以修例過程漫長且具有不確定性(uncertainty)拒絕此項修改。在場工作小組成員解釋,建議不符合現時的政治可行性(political feasibility),若要修改校監的地位,則需要通過得到立法機關,惟預示現時難以得到立法會的同意。

有同學質疑是否應該以不確定性為由而不接受一個對改善現存問題的有效方案, 並類比學生也不全然掌握自己的考試分數,但仍然需要盡力溫習。陳祖為回應指必須考慮現實的政治情況,因現時推動修改校監必然制的結果將會是不理想。

在討論會上有同學詢問若以現時報告提倡的機制而行,基於校委會受保密性(confidentiality)協議所約束,同學及大眾亦難以得知機制運行的情況。工作小組回應指不認為校委在觀察到機制運作不當時會視而不見,指出他們本來有責任去監察機制運行。

有同學問及有關工作小組不同意專責小組提及的紀律守則的修訂上,應在得到學生代表支持的情況下方可進行一建議[2]的原因。陳祖為教授解釋,工作小組同意此建議的出發點,惟擔心在何等程度上修改守則時須得到學生同意,或存在執行上的困難。但陳強調這不代表校方忽略學生在修改守則上的參與,亦歡迎學生撰寫建議書予校委會給予其他讓學生參與審視紀律守則修訂的方案。

討論過程中亦有提及關於提名委員會(Nomination committee )及顧問委員會 (Advisory committee) 組成傾斜特首及校外人士利益的問題,惟工作小組認為報告中列明的委員會組成建議已包括不同立場人士。最後,工作小組指出審視大學管治情況將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卻未能確實回應將來會否提供更多讓師生參與及討論的平台。

註:

[1]檢討大學管治專責小組報告(包括「補充資料」)
http://www.gs.hku.hk/Grant_Report_and_Addendum.pdf
工作小組報告
http://www.gs.hku.hk/Report_of_Working_Party.pdf

[2]原文為 ‘review of the disciplinary code should only be initiated and conducted if and so long as it enjoys the full support of student representa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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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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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苑編輯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