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議會消息】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下稱評議會)第四次緊急會議於 9 月 1 日晚上召開,會上討論到早前香港大學學生會康寧堂學生會(下稱康寧堂學生會)涉違反評議會附例,自行召開其第一次特別全民大會(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一事;2018 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周年大選之事宜及兩個常設委員會之半年工作報告。
太古堂代表並無出席會議 惟仍簽署該會議記錄
由於今年康寧堂學生會沒有任何幹事,故有會員希望召開特別全民大會委任署理幹事。在討論學生會未經評議會委任選舉主任、涉違反附屬條例一事上,簽署康寧堂學生會第一次特別全民大會會議紀錄的太古堂宿生會代表玲笙就失職致歉。玲笙承認亦表明當時因須上課,而未能出席會議,惟最終仍以選舉主任的身份簽署會議紀錄,違反了附屬條例第 11 部分第 5 條第 2 項。
其後,玲笙同學被追問是否知道此會議的存在,她表示曾向 2016 年度康寧堂學生會外務副主席吳斯軒了解會議如何召開,吳當時回應指此全民大會是「迫出來」的。玲笙其後補充,指由於早前有出席過康寧堂的周年大會,而該特別全民大會是在 4 月舉行,有關會議文件是於 6 月由吳同學要求她簽署,而她未有考慮到當時有否出席該特別全民大會。
會議記錄與前康寧堂代表講法自相矛盾
一眾評議員向在場康寧堂成員了解特別全民大會召開的情況。在是次特別全民大會被委任為署任康寧堂學生會主席的博士生二年級秦同學表示,當時他並無出席特別全民大會。普選評議員黃程鋒詢問秦同學誰為大會主席、出席會議人數等詳情,而社會科學學會代表陳思齊則詢問有否收到任何通知會員會議召開的電子郵件,秦表示不清楚及沒有。
該份會議記錄上指委任康寧堂導師(Hall tutor)為是次會議之榮譽秘書,惟有在場康寧堂會員轉述該導師指他並沒有出席該會議。學社聯會會長梁諾恩其後致電吳同學,吳承認在得到由舍堂導師給予的特別全民大會會議紀錄樣版(template)後填上會議記錄內之名字和相關資料,但吳同學在電話中另指當時該導師為會議之主席,以及秦同學當晚有出席會議,但言論與會議記錄及秦同學指自己並沒出席會議的說法有出入。吳又補充當日他有借用房間和出席當時會議,行政秘書王竹影指當天記錄確實有人已借用記錄所指之房間,惟暫無法確認借用者為誰。
康寧堂繼續「空莊」 屬會資格先交由修憲委員會討論
康寧堂學生會現為香港大學學生會的半屬會(partially affiliated),評議員討論後續方案,包括應否取消康寧堂學生會的半屬會資格。評議會主席指因此事牽涉到憲制責任,提議先將案件交予評議會修憲委員會商討。反對此提議的評議員認為現時已足夠證明康寧堂學生會的第一次特別全民大會不應被承認,不需要由輔助評議會的常設委員會就懲處再作討論;同意先交予修憲委員會的評議員則表示認同須先全面了解事宜才能決定是否取消康寧堂學生會的半屬會資格。原被委任為署理主席之秦同學亦已交還相關確認轉移銀行戶口之文件予學生會財務秘書。
評議員認為應先宣告該次大會無效,以確保現時沒有人有權控制康寧堂學生會的財產。為此,社會科學學會代表陳同學提交動議:「The Union Council declares the First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Hornell Hall Students’ Association, HKUSU, Session 2017–2018 invalid. No person shall take control of the assets of Hornell Hall Students’ Association, HKUSU, unless any executive committee member is elected in its General Meeting」議案獲得通過。另外,評議會通過「The Constitution Review Committee, HKUSU Council, Session 2017 shall review the affiliation status of Hornell Hall Students’ Association, HKUSU」,達成共識先將事宜交予修憲委員會商討。
評議員爭論對太古堂代表應否使用「遺憾」字眼
太古堂學生會代表玲笙承認因自己疏忽,在會議紀錄上簽名,未有負上作為選舉主任的基本責任,向評議會提交對自己的遺憾動議。有部分評議員認為玲笙同學雖有一定責任,但或可不用「遺憾」等字眼。社會科學學會代表陳同學指,即使遺憾議案不獲通過,亦會留下紀錄,並非代表該評議員對事件不需負上責任,如評議員認為「遺憾」字眼過於嚴重,而希望用其他字眼取代,陳認為反對該議案已是一種表態,而不應該以其他沒有在評議會附例訂明的字眼,如「失望」取替,因評議會不應在作出決定的一刻才定義相關字眼。遺憾議案最終在 22 票贊成,8 票反對及 5 票棄權下通過。
評議會委任周年大選及院務委員會選舉之選舉主任
常務秘書馮紀立表示已邀請 2 名 CEDARS 職員為 2018 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周年大選及院務委員會選舉之選舉主任,惟在邀請信上之中央諮詢大會日期錯寫為投票日期。但馮指 2 名職員已被透過其他渠道告知正確日期,有評議員認為毋須再另外撰寫正式通知,有評議員認為議案可照樣通過,但仍需以正式途徑更正,有關議案在無反對下獲通過。
最後,評議會在會上亦通過了評議會事務委員會及修憲委員會的半年工作報告。評議會主席陳浩文提到,評議會事務委員會已討論並接納公開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的評議會會議存檔。委員亦建議評議會需改善會議效率,以免經常要通宵達旦開會。陳亦呼籲更多評議員參與整理評議會文件的工作,減輕人手壓力。
修憲委員會方面,陳表示由於評議會架構重組事宜已討論多年,今屆任期不會再作討論。陳建議修憲委員會可商討如何改善屬會違反憲章時的資訊透明度,並提到檢視評議會附例及附屬守則的進度比預期落後,下半年需要召開更多會議處理。他同時敦促委員應多加協助各屬會,讓其更積極參與檢討憲章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