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政府於今日(9 月 24 日)刊登[1] 憲報號外,內容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行使《社團條例》第8(2)條賦予的權力,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 他指,其決定已經過充分考慮,民族黨香港獨立的政治主張嚴重違反基本法。
民族黨被禁止運作,意味著其成為了非法社團。李家超指,如管理和協助管理非法社團、以非法社團成員身份行事、付款支援等行為均屬違法。
是次李家超的命令是按照助理社團事務主任 7 月期間根據《社團條例》第8條(1)(a)「社團事務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團或分支機構的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者」所提出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之建議。
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指,今天不會就此事件作出回應。
[1]憲報號外https://www.gld.gov.hk/egazette/tc_chi/gazette/volume.php?year=2018&vol=22&no=44&extra=1&typ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