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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審今結案陳詞 辯方律師:梁天琦始終站在市民一邊

【學苑專訊】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人就參與旺角魚蛋革命,其中一項陪審團未達裁決的暴動罪今日(3月5日)於高等法院重審,梁天琦代表律師今作結案陳詞。

武力不等同暴力 要考慮梁天琦背後的動機

梁代表律師於結案陳詞時首先提醒陪審團不要以政治眼光看待本案。他指出武力並不等同暴力,武力(Force)和暴力(Violence)之間必然有所分別,而其分別在於力度、行使者的心態和目的等等,假如梁的目的是要傷害他人身體或者是破壞別人的財物,那麼理所當然的這是暴力。但是,就武力而言,任何的舉動亦可稱之為一種「武力」,故此控方需要證明梁有刻意使用暴力而非武力,然而控方從未針對過「暴力」去盤問,而梁亦未曾稱有使用過「暴力」。辯方律師亦提醒陪審團勿以鳥瞰方式觀看本案,因為今次案件不能單單依靠宏觀的看法或是感覺,必須極為詳細的看待被告的一言一行,否則不但不公,而且亦難以穩妥的作出判斷。

辯方質疑警方真正目的存疑

辯方其後質疑控方提出的兩大觀點。其一,控方指砵蘭街當晚太多人,阻塞了交通,故此要「開通」砵蘭街。辯方指所謂「開通」涉及的理應是一個交通問題,然而當晚的交通部指揮官從來沒有出庭作供去解釋當晚砵蘭街的情況如何「影響」到旺角交通。

另外,警方「開通」砵蘭街的原因是市民走到馬路上而阻塞了交通。然而,高級警司戴成輝曾出庭作供,指當時不可能容許車輛進入砵蘭街,而一位警長作供時亦曾指,在凌晨時分,車輛是不被容許轉入砵蘭街的。辯方指出,情況如同「雞先定蛋先」,到底是因為市民故意走到街道上而致阻塞,還是因為警方早已封鎖了馬路,街道無車,市民才走出行人道?

辯方重申,假若不能夠肯定何者為先,那麼控方所指因為「馬路上的市民阻塞交通」而要「開通」馬路的舉動便不能成立。假若如此,警方「開通」馬路真正的目的是甚麼呢?警員始終不肯坦坦白白說出真正目的,原因又何在呢?

辯方質疑警方要「開通」馬路抑或是決意清場

其二,就推出高台方面,警方聲稱當時是要以此呼籲巿民返回行人道。然而,辯方指出,當晚在高台後面的是一道蓄勢以待的警方防線;兩名旗手手持的並非「公眾旗」,而是「戰略旗」。而公眾活動聯絡科警長黃豪作為當晚的觀察者,作供時亦指覺得警方行動是在準備清場。

辯方質疑,到底當晚所謂的「開通」馬路,及所謂推出高台以懷柔手段呼籲巿民,其真正目的會否是清場?辯方重申,其並不是在指警方的舉動不合法或者是有失誤,而是指出警方給予市民的感受,是呼籲,還是一早決意清場,一步一步的向市民推進。

梁只想在警方推進下守護市民

辯方律師提醒陪審團需考慮數個問題,

其一,為何梁天琦見到警方高台後會決定用後背阻擋高台前進?
其二,為何梁天琦在十二時十七分時才宣布自己在進行選舉遊行?
其三,為何梁天琦當時指對面三、四十位持盾警察會衝向市民?
其四,為何梁天琦當時說要保護市民?
其五,為何梁天琦沒有戴起後方傳上的安全帽,而是交給身邊的人?
其六,為何梁天琦比喻警察為城管公安,並質問警察舉旗是否「很馨香」?
其七,為何梁天琦指,若警方要驅散人群的話他們不會離開,要清場的話就過來清?
其八,為何在黃台仰數「一二三」向前衝擊警方防線後,梁天琦在沒有任何防護道具的情況下,依然決定衝向警方防線?

辯方指出,警方在推出高台的時候氣氛逐步升溫,人群亦開始激動。隨著警方裝備升級,梁天琦不願見到無辜市民因為與警方發生肢體衝突而受傷,故此用背部擋住高台,可惜,一切都事與願違,警方不單沒有理會,更是繼續推進,決意清場,亦是在此時,梁深深感受到市民和警方出現了磨擦。當梁天琦最終公開自己新界東立法會候選人的身份,以示自己有不通知警方舉行人數少於三十人的選舉遊行的合法權利。

凌晨一時二十八分,梁天琦連同其他成員一併站在警方前線對面,身後,是手無寸鐵的市民,梁天琦當時說道:「我依家對面有三、四十個防暴警察,佢哋一陣間會衝過嚟……」面對蓄勢以待的警察,梁指身穿藍色本土民主前線衛衣的人「不會離開」,並請求後方的人群「自己執生」,要保護好自己;這也是梁天琦唯一一次呼籲市民留在現場。

辯方指出,在梁天琦當時的陳述當中出現了「我們」和「他們」,「我們」是本民前成員,而「他們」則是普通市民。以人數和裝備之別,梁已預料會輸,所以梁只能和後面的人道:「要自己執生,我哋會幫你擋。」。由始至終,梁天琦都只是想保護市民。

辯方續指,在衝擊一刻之前,曾經有人從後傳上安全帽,但梁並沒有戴起,而是交給身邊的人,此刻的梁天琦,手中沒有盾;身上沒盔甲;更沒有護目鏡。他身上擁有的僅是一瓶礦泉水、一副近視眼鏡、和一件薄外套。當梁被問及為何有了安全帽又要轉交給別人,梁如此回應:「冇諗過點樣保護自己。」。辯方指,以當時情況,縱然他們向前衝是送死,但難道站於原地就不是送死?事實上,梁僅僅希望,他能隔在中間,避免警方和市民發生肢體衝突。

而辯方亦質疑,梁天琦的行為可以和控方所指「蓄意使用暴力的人」吻合嗎?難道蓄意使用暴力不是更應把安全帽留給自己嗎?

「你要驅散我哋嘅,我哋唔會走……」
這是在黃台仰數「一二三」向前衝擊警方防線前梁天琦的最後一句說話。
就在黃台仰發號施令之前,梁天琦實際上並沒有向前進。直至淩晨一時三十六分,黃台仰講道:「我數一二三,你哋就衝啦。」,梁天琦只能質疑:「衝?點衝呀?」。然而過了大概二十餘秒,梁天琦已感受到有力量從後推他。辯方續指,梁天琦在黃台仰數「一二三」前從來沒有向前衝擊過警方防線,梁亦非一味聽從黃的號令,曾質疑在該情況下如何向前衝。

辯方:雞蛋與高牆 梁天琦始終站在雞蛋一邊

在結案陳詞尾聲,辯方指當梁天琦的頭撞向硬盾,手中只有水樽。他破壞到盾牌、頭盔嗎?他傷害得到警察嗎?那一刻,他心中所想的是要破壞財物、傷害警察嗎?還是僅僅希望保護身後的市民呢?

辯方又質疑,警方當時是打算驅散市民,還是想圍堵他們呢?當高級警司莫慶榮被問及有否考慮到將馬路上的市民推回行人路時會導致市民受傷,他卻回答:「冇諗過。」。由推出高台直至到警告,警方明顯是在武力清場。但清場會否傷害市民呢?會否造成重大事故呢?

梁天琦和警方都作出了自己的抉擇,但是分別在於,梁天琦因為始終惦掛着市民的安全,而作出了如此抉擇。而由於警方從未考慮到市民安危,所以亦作出他們了的抉擇。

最後,辯方引用村上春樹的一句名言:「『在雞蛋與高牆之間,我永遠都會站在雞蛋一邊』--而當晚的梁天琦始終站在雞蛋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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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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