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其中一位傷者為城市大學學生,非為中文大學學生,本刊為出現手民之誤鄭重道歉。)
兩學生求醫期間被捕 首因反送中運動被控暴動
【學苑專訊】兩名示威者於衝突過後前往伊利沙伯醫院求醫,唯求醫期間曾向醫護人員透露曾前往佔領區,未幾警方到場拘捕二人。警方以暴動罪拘捕其中一位傷者,據悉其為城市大學學生,而另一名傷者亦被捕,其後城市大學學生會證實其為該校學生。
《公安條例》下的暴動罪的定義,是指非法集結的集結者破壞「社會安寧」,該集結即屬暴動,定罪後更可能被判處監禁10年。
而昨日警方武力清場後一直維持警力駐守金鐘,而且不斷向途經路人要求搜身,甚至有路過的十四歲學生被數名警察包圍要求搜身,而自發清理物資的市民亦屢遭警方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