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香港立法會大會原訂於6月26日,審議由香港保安局提交的五條條例,把中環海濱長廊一塊約150公尺長、20公尺寬、面積約0.3公頃的「休憩用地」撥予解放軍駐港部隊作軍用碼頭使用。這條法例以「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立法,若無議員阻止,則於6月29日凌晨12時生效。
為了阻止法例自動生效,泛民主派議員區諾軒和朱凱廸分別動議廢除議案以及動議把生效日期押後。建制派議員張華峰則提出休會辯論動議,因此立法會需先表決休會辯論動議,才可討論上述兩位議員的動議。經兩日的開會辯論,雖議案終以28票棄權、17票反對被否決,惟已沒足夠時間處理泛民主派提出的兩項動議,換言之,法例將於6月29日凌晨12時自動生效。
香港民間團體「全港反送中聯席」於6月28日晚上於立法會示威區舉辦「連結G20民主香港集會」集會,約有三千人出席。晚上9時許集會結束後,約有一千名示威者前往中環軍營對面、中環海濱的「解放軍軍事用地」聚集,抗議碼頭用地正式交歸解放軍。示威者以瓦楞纸寫上「反送濱」、「反對海濱送中」、「還我海濱」、「撤回惡法」等口號,並將標語掛在碼頭旁的鐵絲網上。鐵絲網上的一張政府用地告示,也被塗上「反送中」等字眼。晚上11時30分左右,部分民眾剪開鐵絲網,闖入碼頭用地,議員朱凱迪亦在現場,呼籲示威者於午夜12時前離開碼頭。約12時15分,大批手持防暴盾、胡椒噴劑的警察趕至,進入解放軍軍事用地內驅趕在內的示威者及記者。示威者於凌晨1時15分左右和平散去。
昨日(6月29日)上午亦有立法會議員及市民到場嘗試再次進入碼頭範圍內示威,惟警方以碼頭範圍已成受保護區域為由阻止他們,並警告其不要衝擊警方防線,後群眾與警方對峙約半小時後離開。
港府曾稱「還港於民」 亦稱如碼頭未有軍事用途將開放
港府於2006年清拆天星碼頭及皇后碼頭,填海興建中環海濱空間,一直標榜「還港於民」,林鄭月娥當年曾承諾,填海得來的海濱空間會供市民使用。被撥用為軍用碼頭的中環海濱長廊約於2013年完成,位於金鐘添馬艦解放軍駐港部隊大樓的正前方,可以停泊深圳號等大型飛彈驅逐艦。2014年,城規會無視二萬名市民聯署反對,決定將中環海濱長廊一處土地由「休憩用地」改為「軍事用地」,以供中共解放軍興建軍用碼頭,和作連接解放軍總部的通道。
政府亦曾承諾當碼頭無軍事用途時將開放予大眾使用。但於碼頭未有停泊軍艦及無解放軍特派人員看守下,港府於條例生效首日便已拒絕市民進入該軍用碼頭範圍,有違當年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