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評議會第十二次緊急常務會議於今日(11月23日)下午二時半假評議會會議廳召開。
港大學生會或採取法律行動 繼2013年度換屆風波首次
有與會者於會議中指出香港大學學生會已經尋求法律意見,並可能會採取法律行動追究警方於10月至11月期間在香港大學校園範圍內的行動;惟目前仍未能確認相關細節。
是次非香港大學學生會首次考慮採取法律行動。2013年度換屆風波中,香港大學學生會曾經於2013年4月30日委託律師行去函警務處轄下的社團註冊處,要求警方盡快處理其更改社團幹事的申請。
評議會通過特別權力守則
另外評議會亦討論到《二零一九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特別權力守則》(CONTINGENCY POWERS REGUALTIONS OF 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STUDENTS’ UNION COUNCIL, SESSION 2019)(下稱《特別權力守則》)。評議會主席發言解釋其了解到目前社會狀況為屬會換屆帶來困難,故此希望啟動《特別權力守則》。
《特別權力守則》目的主要有二:
一)確保不同屬會在停課期間仍然能夠進行公平合理的民主程序(Democratic Process)。
二)處理常務會議、全民投票及屬會選舉的臨時安排。
《特別權力守則》亦註明守則將會於2020年1月20日終結。
最終評議會就啟動《特別權力守則》進行意向投票(Preference showing),並且以二十四票贊成;一票反對;零票棄權通過。
投下反對票的評議員質疑評議會有否干預屬會憲章的權力。評議會主席則解釋指評議會只是臨時暫延屬會的憲章,而非作出修改。《特別權力守則》亦附有日落條款(Sunset Provision),僅針對今年度的特別情況。
評議會就「應否通過《二零一九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特別權力守則》(Contingency Powers Regulations of 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STUDENTS’ UNION COUNCIL, SESSION 2019)並在2020年1月20日終結守則」進行大比數投票(Two-Third Majority),動議以二十五票贊成;零票反對;三票棄權通過。
評議會通過多份聲明
會議最後,評議會通過多份聲明,包括:《九龍!救人!》、《大專學界關於香港警察圍攻理工大學之聯合聲明》、《一方有難 八方支援-大專學界就魔警屠城之嚴正聲明》、《居高罔聞言無信 晦暝同舟納諫言-香港大學學生會就校方官樣文章之回應》及《橫蠻殃池魚 蹈火抗獠牙》香港大學學生會就警方闖入校園濫暴之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