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評議會第十次常務會議於昨日(2月16日)下午二時半假評議會會議廳召開。
就周年辯論表現向四位評議員作出質詢
二零一九年度周年辯論(Annual Debate)於上月23日舉行。除評議會主席、榮譽秘書、署理學生會中央幹事外,所有評議員就辯題遞交書面回覆,惟文化聯會代表一吴必琦及代表二詹淳霖僅以兩字「No response」回覆,而體育聯會會長杜康、體育聯會代表一陳翊俊、大學堂宿生會代表陳浩明及偉倫堂學生會代表董卓誠則未有提交任何書面回覆。
普選評議員李嘉翹於會議上質詢上述四人,認為周年辯論關乎到評議會的形象,並指評議員有責任去代表自己的屬會表態。評議會未有就上述事宜通過任何議案,有評議員認為有需要的話,應該交由屬會評議會處理通過遺憾動議事宜。
教育學會評議會未有遵守議事規則
教育學會評議會(Education Society Council, Education Society, HKUSU)於第一次會議通過第一號議案,批准教育學會就特別權力守則(第二號)向評議會事務委員會申請推遲該學會二零二零年度的選舉事宜,但由於該議案未有完全跟隨《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議事規則》(Standing Orders),未符合憲章要求,故此評議會事務委員會否決是次申請。
任命四人為仲裁委員會去屆評議員
二零一九年度評議會主席溫銘賢、普選評議員李嘉翹、法律學會代表余澤霖、社會科學學會代表吳卓禧申請任命為評議會仲裁委員會(Judicial Committee, HKUSU Council)的去屆評議員(Past Councillor Panel)之職,四人均在無反對下通過其任命。
任命學生會幹事會署理財務秘書及署理行政秘書
普選評議員李嘉翹申請任命為二零二零年度署理學生會財務秘書,任期至補選完結為止。被問及其政治光譜,李指並未有打算代表學生會發表任何言論,所以未有準備關於政治光譜方面的回應,僅表示自己支持反送中運動抗爭者的五大訴求。評議會最終以二十七票贊成、零票反對、一票棄權下通過其任命,任期至補選結束。
二零一八年度學生會財務秘書馮卓傑申請任命為二零二零年度署理行政秘書,任期至補選為止,惟馮僅向評議會提交書面回覆(written response),並未有出席是次會議。評議會其後經意向表態(preference showing),決定在馮未有出席會議的情況下任命二零二零年度署理行政秘書。評議會最終以以二十七票贊成、零票反對、一票棄權下通過其任命,任期至補選結束。
二零一九年度署理學生會會長陳希朗則於會議上重申,因學業上的考量而不會申請出任二零二零年度署理學生會會長一職。
通過修改評議會特別權力守則(第二號)
評議會特別權力守則(第二號)原為2020年3月2日午夜失效[1],因大學的復課日期延後,評議會以記名投票(roll call)的形式進行投票,以二十五票贊成、零票反對、兩票棄權通過修改守則的終止日期(Cessation Date)至3月28日午夜。
通過修改學生會財務守則
評議會亦對學生會財務守則作出修改,重點如下:
一、增加有關申請學術基金(Academic Fund)的條文,指迎新活動(orientation activity)並不受理為申請範圍內。
二、新增罰則條文,此條文適用於學術基金(Academic Fund)、資本投資基金(Capital Investment Fund)、民主基金(Democracy Fund)、教育基金(Education Fund)、大專體育基金(Intervarsity Games Fund)及出版基金(Publication Fund)共六項撥款。若申請者遲交申請(funds applications)或報告(funds reports)一星期,最高可得撥款將由原訂申請金額中扣減百分之十;不足七日亦作一星期計算。
三、新增條文,學生會社團幹事(Office Bearers)不得就其對學生會的服務而獲得酬報。故此,會長津貼(Presidential Subsidies)的內容亦有修改:一為刪去學生會會長及內務、外務副會長於任期完結時可申請津貼(分別為5000元及2500元)之條文;二為更改申請內容,若會長、內務及外務副會長需要延期修業,則可申請一個學期最高20,000元或兩個學期最高40,000元的資助,惟只可在完成該學位規定的學年後方可申請。
註:
[1]:https://hkusucouncil.wordpress.com/contingen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