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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會舉辦「法治未來時」法律論壇 吳靄儀、戴耀廷、王浩賢及張達明探討香港法治前景

2020 年 11 月 18 日

【學苑專訊】香港大學學生會法律學會今(11月18日)舉行「思·法」系列法律論壇,討論題目為「法治未來時」。論壇邀請了吳靄儀大律師、前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先生、民權觀察創辦人王浩賢先生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先生,就香港法治未來作討論。論壇由中午十二時半開始,歷時兩小時的論壇有大約三十幾人參加,亦有數間媒體到場直播。下場「思·法」系列的講座將於11月23日舉行,由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講述生命權。

|吳:法治被處心積慮逐步拆解 就算未能應對依然需要思索法治未來

吳靄儀大律師首先以論壇題目「法治未來時」作首,指出究竟「未來」是指香港現在沒有法治,法治依然未來到,而我們應該如何自處;抑或是討論法治在未來的狀況?吳引用美國民主黨副總統候選人賀錦麗的「民主不是狀況,而是行動」,希望探討的並非法治的狀況,而是我們是否希望去爭取法治,並且討論有何方法能夠爭取。

吳指出現時對法治的批評集中於法庭,當大家不滿部份法官或其作出的裁決,就會認為法治已死,當裁決符合自己的心意,法治就依然存在,吳認為聚焦於法庭上,會令我們對法治的理解不夠全面。自九七主權移交,不少法官都非常關注香港的法治狀況,吳引述前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安東尼·甘迺迪(Anthony McLeod Kennedy)對司法機關的一份演講,指出司法獨立為法治的必要條件,但並非足夠條件,單有司法獨立不足以擁有法治,2017年前任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勳爵(Lord Neuberger)在香港大學的演講中講到司法獨立與法治的條件,廖柏嘉指出司法獨立不單止在於法官裁決時要不偏不倚(impartially),更要建構典章制度(institution),而三權分立就是司法獨立在典章制度的體現,並且可以分為三個層面:

1. 立法機關訂立的法律

2. 行政機關如何守法和執法

3. 司法機關如何無畏無懼、公平公正,按照法律作出判決

吳認為現時就算法庭會作出公正的裁決,作為行政機關的律政司依然會偏頗地執法,只會控告部份人,這就反映出行政機關對司法獨立的重要性,吳認為論現時香港司法獨立,行政機關攸關重要,司法過程能否體現法治並非單純的司法問題,更牽涉到行政、立法的政治問題。

2018年現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鄧國楨法官退任常任法官一職前,曾指出非常任法官的重要性,鄧將非常任法官比喻為礦坑中的金絲雀,從非常任法官我們能夠預視到法治的情況。鄧指出雖然本地法官的專業操守非常重要,但法治不能單靠法官保持專業就能維持,更加需要政治上的公平、自由的傳媒、選票等配合,亦要留意政治體制能否維護法治。這包括了兩個層面:

1. 政治體制而言,法律、司法、政治架構是否公平

2. 政治、公眾層面上,公眾及社會亦有責任維護、爭取法治

吳認為現時香港的司法、法治被人處心積慮的逐步拆解,全套計劃滲透在香港的基本制度之內,儘管現階段我們沒有能力應付得到,但法律學生必須思索未來,談到如何為未來爭取法治。前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安東尼·甘迺迪強調,全個社會都有責任深化法律教育,最簡單就是自我教育,訓練自己如何看待法治,律師需要向法庭負責,我們每一個人,不論是法律工作者、學者抑或大律師,都有責任提醒法庭有責任達致法治標準,律師亦有責任協助法庭。當有人攻擊法官,我們要挺身而出,時刻協助法庭履行職責。法治背後,我們必須了解博大精深的法律,因此我們有責任不斷學習,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則。

吳認為擁有自由的代價就是永遠保持覺醒,就如現在的公民社會非常關注法庭和法官的判決,更有人成為「旁聽師」,對於現時不少人關注政治和司法問題,吳表示欣賞。就政治與法律之間的關係,吳引用前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Jonathan Sumption,指出當我們思索法治與政治的關係時,我們經常過分側重於法治,經常在法治尋找答案,因而追求更多法律,最後引致政權有更多權力去執行法律,破壞政治與法治之間的平衡。吳認為法律不一定站於人民的一方,法律不一定需要經過公正的程序至雅典,法律可以令行政機關與政府的權力增加,扼殺公民社會的空間,因此我們需要重新審核自身對法律、法治的責任,亦要審視自身政治上的承擔和責任。作為法律學生,政治與法律之間的問題為終身議題,亦必須在法治尚未來到的此刻爭取法治。

|戴:威權法治論述與香港舊有法治觀衝突下 我們要爭取公民認同

前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先生引述世界正義工程(World Justice Project)世界法治指數2020年的報告,報告中所述香港的法治指數在世界130個法區中排名16,但細看報告就會發現,報告引用的數據為2017年。報告以問卷形式向相關人士如律師等,就不同層面作出的評級所得,而戴認為大多數人都會認同於2017年至2020年期間香港的法治狀況產生了明顯變化。戴認為政權現時有清晰的部署去以另外一套法治取代香港的一直以来的制度,繼而令香港原有的該套法治觀念消亡,這個情況自2017年起越加明顯。而在兩套法治觀念碰撞下,香港法治正急速倒退甚至消亡。戴引述法律學者Jothie Rajah在《Authoritarian rule of law: Legislation, discourse and legitimacy in Singapore》對於新加坡威權體制下法治的看法,指出威權將法治描述成遵守法律,只要法律被通過與遵守就能彰顯法治,而單靠立法不能令威權政府達致目的,政權必須透過公眾論述(public discourse),向社會解釋立法與執法背後的因由,得到公眾的認同並賦予其合法性(legitimacy),威權政體能夠以法律上的形式,以法治之名去肅清社會異見,維持社會秩序,用法治消滅法治。戴認為現時中共與香港政府就是以上述手法推行《港區國安法》,根據上述對威權政體下法治的理解,政權推行國安法此事就會有堅實的法理基礎。在立法之餘,政權亦有透過擺設街站等方式,以公眾論述遊說社會接受,但戴強調政權自我感覺良好亦不會為其行為賦予正當性。

究竟香港的法治有沒有未來?究竟我們可以如何為法治行動?戴將現時的情況比喻為兩套法治論述交戰中,一種為香港舊有的法治論述,另一種為中共官方推行的,又或者將舊有的法律以新的方式推行,過程中抽空過往香港的法治論述,而政權亦以媒體、動用公共資源去推動官方的法治論述,嘗試取得正當性,目的為「保障國家安全」和「維持社會穩定」。就此,戴表示我們需要相信自己的理念,堅信法律需要制衡權力,並非單純在司法層面,更要透過如民主選舉等方式去保障公民基本權利。

未來體制內威權法治將會佔盡優勢,相信、擁抱其他法治觀念的人會被排除於體制外,現時立法會已經出現上述情況,公務員未來會否受到同等待遇依然是未知之數。習近平口中的「司法改革」要求法官相信官方的法治論述,很快體制內不論行政、立法與司法機關,都會為威權法治所佔據,在威權體制下就算法庭獨立,亦不代表法庭能夠守護法治。而體制外,戴認為公民社會依然有空間展開論述,未來我們需要長期置身於兩套法治論述的鬥爭中,為爭取公民認同我們所相信的法治論述。但即使現時我們依然能夠作抵抗,如官方論述持續滲透公民社會,未來不一定繼續有空間讓我們爭取公民認同。戴表示我們不應放棄,而是要盡力堅持,繼續相信香港原有的法治觀。

|王:審視政權能如何運用制度 公民社會要清楚回應法庭判決

民權觀察創辦人王浩賢先生認為我們一直相信的法治是民主、自由、人權的保障,每當有事情發生時會有恰當程序和公權力制約,但現時法治情況每況愈下,政權以法律整頓人們,法律成為當權者的工具,例如起訴進行車牌查冊的記者,政權就是利用法律當中的漏洞,研究如何阻嚇記者進行查閱工作。人大決定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亦是選舉主任原本的行政決定變成法律行動,完全不符程序公義。

作為公民社會一員的我們,應該審視政權能夠如何運用現行制度,覆核現時制度過時的地方,為何未能為人民提供足夠保障,因為探討法治並非單純聚焦於法庭、法官判決時有否收到干預,進入法院前的程序都與法治相關,例如警察拘捕抗爭者的過程是否符合程序公義?假若被捕人士受到濫暴攻擊,有沒有程序讓其進行申訴?王指出現時制度未有足夠力量監察,例如拘捕過程執法人員濫用權力、被捕人士遭受暴力對待等,很多時受害者都無法提出申訴,甚至向律師提議透過警察投訴科申訴時,律師反過來會勸其不要,因為可能會招致不良後果,對受害人更加不利。

究竟現行制度對市民的保障是否足夠?王提醒法律學生,律師於前線工作都會經常遇到類似情況,當遇到時應好好記錄低,如果遇到改革機會,我們要清楚提出改革方向。王表示法庭只會考慮法律問題,不會考慮政治問題,作出的判決是獨立決定,公民社會應該清楚回應法庭判決,尤其當我們不同意判決背後的法律理念,我們更應指出其不是,逼使法庭回應公眾期望。

|張:中國正有部署地以官方法治論述取代香港舊有法治精神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法治涉及不同層面,各層面一環扣一環,不能以「究竟有沒有法治」去探討,但張坦承香港在一定層面上進入了法治寒冬。現時面對的衝擊,張認為在設立一國兩制時已經能預見,主權移交涉及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兩個社會,儘管中國實行的越來越像資本主義,但兩者的法制依然不同;中國認為法律是幫助當權者管理的工具,而非為人民和國家制約當權者的工具,中國法官和學者都認為法律與當權者應該處於配合關係。現時中國正有部署地將中國不重視人權和公權力制約的法制搬到香港身上,轉捩點為中國國家安全定位轉變。2014年中國推行新的國家安全法,認為基於「新形勢」、「新任務」,1993年的版本無法保障國家政權與意識形態安全,而保障國家安全需要全方位確保意識形態的安全;中國於15年更加將香港和澳門納入其中。14年中國國務院白皮書,亦表明要對香港實施全面管治權、法官需要愛國等。張認為相關措施並非因雨傘革命、反送中運動而起,反而是有部署地配合整個中國國家策略,而去年的指示從意識形態入手的文宣工作,中共一開始就打算將中國法制強加於香港身上,之前只是等待更適合的時機推出。很多年前,終審法院經已確立人大常委會釋法對香港法律有絕對的凌駕性,甚至發展成必須跟從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張認為中共是借助香港法庭呼籲自己正當性,以所謂的法理依據變得越來越過份,未必能夠順利推行,始終有不少法官明白香港一直秉持的法治精神為何,並且願意捍衛香港的法治,明白人大在香港法律上無上的權力是破壞香港的法治。

|香港重新建立法治社會的條件

戴耀廷認為香港人要靈活應對(be water),戴重申香港公民社會依然有空間,我們不一定要涉足高度政治化的議題,身處法治寒冬下的香港,我們要有技巧地宣傳自己相信的法治理念,要避免涉足睇過敏感的議題,因為法治精神不一定從相關議題才能體現,關鍵在於要捱過現在的寒冬,不要過份消耗自己,每個人只要返回自己的崗位,遵守自己的本份,集合起來的力量或會非常大。

吳靄儀認為應要重新探討法律的認受性,重回最基本的根源問題:為何我們要守法?為何我們要遵守政府制定的法律?吳認為即使是威權政府,也需要認受性的支撐,政權仍須向公眾解釋及論述,雖然在認受性的來源一方面,該政權與我們有不同的觀念。吳認為法律本身就是一種無限的權威,亦被當作一種達到某種目的的工具,因此,我們應要探討法律的權力可達致的範圍。正如在政治上人們希望制約行政的威權,法律的威權亦須被制衡。吳認為社會應重新檢討整個「法治」的概念,包括法律的正當性及認受性有多大,有哪些事應由政治解決,哪些應在法律上解決。

王浩賢勸勉大家繼續堅守、追尋我們相信的法治,王希望當同學未來從事法律工作時,在最前面觀察到現行法律制度的缺失,可以思考該如何改變從而完善理想的法治社會。雖然現時進入法治寒冬,但王表示仍可見有許多律師謹守崗位,不辭勞苦地工作,但有市民因遊行集會被捕,亦有許多律師義務提供協助。這些工作十分艱辛,卻至少可以減緩法治的倒退。

張達明亦認為面對現時的情況,應要靈活應對。張認為我們首先要釐清自己究竟希望遵守中國的意識形態,抑或是努力守護人權及自由。張認為同學現時最應好好裝備自己,盡自己本分及責任。面對法治寒冬,有人無恥奉承、無知擁抱、無奈接受、無望放棄,張表示如不想成為上述的四類人,就應要無畏無懼地謹守崗位。心態上亦應好好調整,不要「哀莫大於心死」。當經歷和目睹了那些令人無奈、沮喪的事太多,就須好好休息,再重拾熱誠。現時的環境即使我們付出代價,努力實踐某些事,亦未必可以帶來改變或得到成果。因期待太高,因而在付出努力、代價後無法看見即時的收穫就會容易傷心。張認為我們應曠闊自己的心靈空間,容讓自己即使付出很大努力卻看不到成果這一點,繼續堅持做一些自己認為正確的事,如果人人都有這種心態,就能推動變革。

|沒有主權就無法建立真正法治?

法律學會外務副主席張敬生代表網上觀眾發問,指出現時香港的司法、行政制度面對中共的壓力,不斷被另一套的意識形態所壓制,中共亦擁有更大的宣傳力量,逐漸以官方的法治論述取代香港現有的法治思想,而香港人只能退至公民社會,無法在高舉、守護自己相信的價值,因此詢問嘉賓是否認為香港沒有主權就無法建立真正、理想、屬於香港人的法治?

吳表示知道有不少人以香港獨立討論法治的前提,認為只要不獨立就不需作任何討論,但吳認為我們必須擁有對理想香港的願景,然後再去思考應該如何達到,一直認為等待改變再作打算無法改變香港現有的不公。

戴認為擁有主權並非等同解決所有問題,就算擁有主權,執法、檢控、裁判層面的各種問題只會以另一種形式出現,可能只是由現有的專制政權統治香港,變成由另一個專制政權統治,未必一定能實現我們心中的民主、法治。戴認為既然現在我們沒有體制改革的主導權,現在的寒冬更適合我們固本培元,在時機來臨前做好改革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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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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