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離》新聞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 Undergrad, H.K.U.S.U.

港大連儂牆屢遭不明人士闖入校園破壞 校方反下令強拆連儂牆

2021 年 1 月 14 日

文|黃汶熙 蔡泯劻 陳湘樺

【學苑專訊】9 月 26 日 晚 上 七 時 許, 有 約 三十名身份不明人士闖入香港大學校園範圍 內,撕毀位於大學街上層的四幅連儂牆及推 倒香港大學學生會旗幟,後更擅闖學生會大 樓撕走玻璃上的文宣。然而,本駐守於校園 出入口(港鐵香港大學站 A2 出口)的保安未 有阻止該群人士進入校園,亦無阻止他們的 破壞行為,事件最終有兩名失職保安員被處 分。港大發言人在 9 月 28 日於電郵回覆本刊 指,大學在檢討事件及校園管理安排後已就 事件報警備案,並決定即時提升保安措施。 港大行政及財務副校長羅哲基亦在同日發出 電郵指,校方決定對本部校園及百周年校園 採取更嚴格的管制措施。香港大學學生會就 事件於 9 月 26 日晚上發表聲明,強烈譴責不 明人士肆意破壞連儂牆的行為,稱不排除會 向涉事者採取法律行動。此外,學生會亦在 9 月 29 日籌辦了「重建港大連儂牆」行動,號 召同學重建大學街上層的連儂牆。

10 月 10 日早上,香港大學校方突派人強拆 位於大學街上層的連儂牆,更以水馬圍封連 儂牆,並派外籍保安在附近駐守。校方稱基 於大學街人流量增加,就安全及管理方面等 考慮後,校舍事務委員會決定在協議期限屆 滿後收回該位置的管理權。香港大學學生會 於同日早上發聲明證實校方於 10 月 9 日已收 回大學街上層攤位的管理權,並稱其決策背 後含有政治考量。

不明人士闖入校園範圍破壞連儂牆 保安僅以被動態度應對事件

就本次事件網上有數條影片流出,其中兩條 片段均由破壞連儂牆的不明人士以第一身拍 攝破壞過程,餘下的一條片段則為現場同學 目 睹 破 壞 者 沿 港 鐵 站 遁 去 時 拍 下。 從 片 段 一 [1] 中可見,拍攝者稱其一行人為「冇大 台、冇機構、冇錢收」,又指其破壞行動為 「清潔緊香港大學」,更大的目的在於「我 哋唔希望自己嘅仔女喺咁唔乾淨嘅大學入面 讀書」。至於片段二 [2] 則更為清晰地拍攝到 連儂牆被毀壞的過程,大概三十名身份不明 的中年人士正有組織地撕毀張貼在校園不同 位置的文宣,學生會旗幟亦被推倒。影片所 見事件發生時現場最少有十名保安在場(見 影 片 二 02:40 - 03:04), 但 其 並 沒 有 作出任何行動阻止該批正在破壞連儂牆的人 士。當時有港大學生目擊事件並試圖與該批 人士理論,惟現場的人士皆抱有敵意並多次 指嚇及以粗言穢語辱罵港大同學(見影片二 02:05 - 03:15 及影片三 [3]),更突然衝 向同學企圖施襲(見影片二 02:30 - 02: 40),當中未見有保安阻止有關人士的該等 行為以確保同學(亦即大學成員)的人身安 全,有失職之嫌。保安在事件中的消極態度 引起校內外極大爭議,在不明人士已達成破 壞目的後保安方兩度揮手示意對方離開(見 影片二 02:50 - 02:55),並未無阻止其 破壞行為,亦未有即時報警或制服有關人士, 最後保安僅以手勢和言語打發其離開。亞裔 及非洲裔保安先後趕到電梯並分別稱:「走 喇走喇,好嘛? 唔該晒……唔該唔該……」 及「Thanks, it’s ok.」,亞裔保安更對涉事人 士豎起姆指、兩名保安最後均舉起五指手勢 目送涉事人士沿地鐵站逃去(見影片二 03: 40 - 03:45)。翻查資料,該兩名保安為外 判保安公司 Clement Shield 的員工。

本報當晚就事件查詢時 校方並無回應 保安要求訪客出示身分證明之準則 

校方當晚(9 月 26 日晚上十一時許)回覆指, 當大學增援保安到場時,該群身份不明人士 已陸續離去,但未有解釋為何沒有阻止他們 進入校園。根據校方於 5 月 25 日發布的通告, 現時港大百周年校園及本部校園仍然實施出 入管制,各個出口都有保安駐守,而保安有 權要求學生、教職員及訪客出示證件或相關 文件以證明身份,保安亦有權搜查出入人士 的隨身物品或車輛,過往保安亦曾攔截部分 學生,要求其出示學生證並搜查其隨身物品。 本報曾就事件向校方查詢保安要求訪客出示 身分證明的準則,惟校方當時未有回應。

學生會號召同學重建連儂牆 向校方遞公開信 

香港大學學生會於 9 月 26 日晚發表聲明,強 烈譴責不明人士肆意破壞連儂牆的行為,稱 不排除會向涉事者採取法律行動。此外,學 生會於 9 月 29 日籌辦了「重建港大連儂牆」 行動,號召同學到大學街上層重建連儂牆。 學生會幹事當日亦呼籲同學一同遊行至位於 鈕魯斯樓的校長辦公室,要求校長回應三大 訴求:校方應譴責當天破壞連儂牆的暴徒、 公開當日閉路電視片段、保安部主管為當日 失職負責(編按:現三大訴求仍未落實)。 學生會會長葉芷琳於鈕魯斯樓前向教務長曾 詠詩遞交公開信,並表示公開信沒有設定限 期或死線,但期望校方能夠即時回應。葉續 指校方早應在連儂牆被破壞當晚即時作回應。 葉其後又批評「唔明白點解校方用咁多錢請 保安,但係乜嘢都做唔到。」

活動當日有同學發現於鈕魯詩樓前駐守的保 安中,有一名疑似為在先前網上公開片段中, 以手勢和言語「歡送」撕毀連儂牆的不明人 士離開的保安,該名謝姓保安的職員編號為 CSHKU1021。

三名中西區區議員就事件發公開信 譴責歹徒破壞港大安寧

三名曾受教於香港大學的中西區區議員任嘉 兒、梁晃維和彭家浩在九月二十七日於各自 的 Facebook 帳戶發表了致香港大學校長張翔 的聯合公開信 ,要求張翔追查及追究該批暴 徒破壞校園、危害校內人士安全之一切行為, 和跟進及追究保安公司及其職員疏忽職守、 敷衍失責之劣行。文章開首更節錄了張翔去 年致港大學生公開信中的句子:「我有責任 維繫一個活潑的校園,捍衛多元價值,互相 尊重,讓同學能在一個開放和安全的環境下 學習和建構學問。我愛惜每一位同學,也關 懷每一位同學,這也是我的責任。」,要求 其身為港大校長在應對本次事件中履行當初 的承諾,與師生同行,挺身而出,保護港大。 (編按:至今張翔校長本人仍未就連儂牆被 毀一事作任何回應)

兩名涉事保安員被發警告信 須停職兩週 

校方於 10 月 3 日就事件回覆,稱「大學不 鼓勵保安人員與任何人有直接衝突,應盡量 以調解方式解決」,但同意「保安人員當時 應更為主動調停」,又指涉事的兩名保安對 於自身處事引起爭議致歉,並「祈望大家諒 解」。校方亦指會尊重合約精神,事件後續 處理及人事安排會交由外判保安公司自行決 定,而保安公司已向涉事的兩名保安員發出 警告信,並安排其停職接受為期兩週的訓練。 

港大就事件報警 稱將採取更嚴格出入管制措施 

港大行政及財務副校長羅哲基在 9 月 28 日發 電郵提醒學生及職員在所有出入口進入校園 範圍時須隨身攜帶其有效學生證及職員證, 訪客亦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駐守於各個入 口處的保安有權要求檢查,至於未能出示身 份證明文件的訪客則可能會被要求提供個人 資料以供記錄。同時保安員亦有權搜查未能 出示有效學生證及職員證的外來人士的個人 物品,學生及職員則不在此限。以上所有措 施皆適用於以載具進入校園的人士。 校方稱就事件報警一事,只為「報警備案」, 警方不會進入校園。但事實上「備案」所提 及的案情僅會被警察在記錄簿上記載,性質 上警方並未受理。如果希望警方進行偵辦, 必須再一次到警署將「備案」轉成「報案」, 意味現階段撕毀連儂牆的不明人士暫仍不會 被校方或司法單位正式追究。

港大連儂牆已非首次被毀 暴徒鬧事早有前科 

類似毀壞連儂牆事件曾於 7 月 11 日傍晚發 生,當時有十幾名戴手套、手持清潔劑和垃 圾膠袋的人士經港鐵站出口進入校園,撕走 大學街牆上的標貼。該批人士在兩分鐘內拆 毀大學街共四幅連儂牆,放置於旁邊紀念陳 彥霖及周梓樂的祭壇亦全數被毀。港大發言 人稱當時附近僅有兩名大學保安人員,在人 數的巨大差異下保安當時決定派其中一人走 近嘗試了解情況,另一人則立即要求增援, 最終 8 名增援的保安人員於 3 分鐘後趕至時, 該批身份不明的人士已離去。

大學街上層攤位本屬學生會管理 校方稱因安全及管理考慮收回管理權 

翻查資料,位於大學街上層(近香港大學站 A2 出口)的三組枱椅組合在 2017 年首次分 配予學生會管理作學生社團活動之用,為期 1 年,及後在 2018 年續期 2 年。校方稱由於目 前該處行人流量增加,基於安全及管理方面 等考慮,大學校舍事務委員會決定在協議期 限屆滿後,於 10 月 9 日收回該位置的管理權。 發言人稱大學將繼續與學生會進行討論,探 索及物色其他適合學生活動而又避免會造成 人流擁擠的地方。

校方收回管理權疑涉政治考量 林鄭日前稱大學宣傳國安責無旁貸 

大學街上層的連儂牆日前被不明人士擅闖校 園毀壞,其後學生會組織活動號召同學重建 連儂牆。林鄭月娥 10 月 6 日出席行會時,有 記者就事件問到,港大校園內仍有很多文宣 涉嫌違反國安法,林鄭作為校監將如何處置。 林鄭回應根據國安法第九、十條 [4],大學增 加對國家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是「責無旁 貸」,又稱如校方無能力落實國安法的要求, 會有執法機關去處理。林鄭續指教育局局長 楊潤雄將會晤各大學校長,了解他們打算如 何在大學內落實國安法。校方大舉清拆連儂 牆的行為,懷疑與先前林鄭月娥在行會上的 發言有關。校方疑似為滿足國安法要求而收 回大學街上層攤位的管理權,並藉此清拆集 中校園內抗爭文宣的連儂牆。 

本刊以電郵向校方查詢,校方只有解釋是次 收回攤位管理權的原因,未有回應到決定是 否與國安法有關,亦未有回應到事前有否諮 詢學生以及有否尊重學生意願等問題。

港大學生會:只要意志不滅, 哪裡都可以是連儂牆 

香港大學學生會於 10 月 10 日發聲明指,於 大學街上層攤位的管理權於 10 月 8 日正式期 滿,而學生會早前已向校舍事務委員會遞交 延續申請,惟於 10 月 9 日收到校方拒絕申請 的回覆。學生會又在聲明提到,雖然攤位已 被校方收回管理、連儂牆亦被校方清拆,但 承諾會繼續奮力捍衛同學於校內的表達自由 及學術自由。學生會續指自國安法實施以來, 港共政權加劇打壓港人言論自由,散播白色 恐怖,學生言論自由逐漸被侵蝕;但在去年 反修例運動中,一眾港大同學自發於大學街 上層攤位建立港大連儂牆,縱使遭到多次破 壞,政治打壓有增無減,同學亦不畏強權連 番重建連儂牆,身體力行捍衛表達自由。聲 明又提及連儂牆透過文字及圖像承載著對同 路人的支持,學生會深信大學此舉不會令一 眾有良知的港大人噤聲,港大人對於民主、 自由的渴求不會休止。學生會於聲明最後講 到:「理念刀槍不入——即使失去這幅港大 連儂牆,只要意志不滅,哪裡都可以是連儂 牆。」

註 [1]:https://vimeo.com/462580355

註 [2]:https://vimeo.com/462692761

註 [3]:https://vimeo.com/464120199

註 [4]: 《港區國安法》第九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加強維護 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對學校、社會團體、媒 體、網絡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應 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第 十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 怖活動的工作。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涉及國 家安全的事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 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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