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汶熙
「您的歲月靜好,不過是有人替您負重前行。」
在過去兩年反送中抗爭中的激烈警民衝突下,不少的抗爭者在當中都被烙下了不同程度的心理創傷。當中,「倖存者愧疚」(Survivor Guilt)更是這場抗爭中大多香港人的共同傷口。香港人為失去親人、伴侶、朋友和手足而感到內疚,為自己奮力掙扎求存、自私的苟且偷生而感到羞愧,為自己沒有能力阻止映入眼簾的一幕幕警暴和絕望場面而自責,為自己沒有敢於站出來反抗而虧心,甚至為自己到此時此刻仍然生存、沒有去自殺而負疚。時至此刻,仍然有不少倖存了下來的抗爭者終日活在無盡自責和內疚的痛苦輪迴之中,不竭地反思着為何只有如此殘缺不堪的自己苟存了下來,而不是其他抗爭者們?為什麼其他手足都被捕了,唯獨自己能逃過一劫?為何自己沒有能阻止所有悲劇發生的能力?到底所有不幸的始作俑者是否那個如此軟弱無能、卑微的自己?若果您曾有過上述的想法,那麼您很大機會已患上倖存者綜合症,更甚是屬於香港人共同體中的一員。
所謂倖存者愧疚,是指一個人認為從創傷事件中倖存的自己是有過錯的,倖存者因為自己倖存而感到困惑和內疚,甚至寧願自己也遭遇不幸,徵狀可以持續數月、數年、甚至一生。這種現象最常出現於軍人之中,即時戰爭已經結束多年,他們當時所目睹的殘酷情境、關於同伴受傷和死去的記憶、或者僅僅是自己還活着的事實都會讓他們的內心不斷地自責。根據美國官方釋出的文件,自殺更是這些老兵種種的死亡原因當中的第二名。「倖存者愧疚」這個概念由精神分析學家William G. Niederland首先於上世紀的六十年代提出,他在針對猶太人被納粹德國大屠殺的研究中發現,那些從苦難中倖存下來的人其實並不像一些人想像中般能夠從此健康快樂地生活下去,反而是會一直持續地被痛苦折磨着,而倖存者的痛苦主要包括了「內疚」和「自責」。後來,更多的研究發現現象並不僅局限於自然災害、恐怖襲擊、戰爭、空難等天災人禍中出現,甚至在裁員、公開考試等更廣泛的情境中也開始出現,因為在某種程度上說,上述情景中的「倖存者」都是在有其他人失敗或者「犧牲」的前提下「倖存」了下來。
1987年,英國心理學家Stephen Joseph繼承了William G. Niederland的意志,繼續研究倖存者愧疚這個心理學現象。他在「自由企業先驅號」(MS Herald of Free Enterprise)沉船事故(事件中459人裏共有193人死亡)的研究中發現,60%(大約265名當中有160名)的倖存者都會感受到內疚的情緒。Stephen Joseph認為「倖存者愧疚」的出現主要有三個原因:A.別人面臨生命危險,而自己卻平安無事;B.覺得自己沒能做到某些事情,比如看到那麼多人生命受到威脅,自己卻無能為力; C.曾經做過某些事情,比如為了逃離危險而爬過別人的身體逃走。由此,我們可以更加確定倖存者愧疚這個心理學現象指的是,一個人認為從創傷事件中倖存下來的自己犯下了某種過錯的心理狀態。
關於創傷,更為人們所熟知的是「PTSD」(創傷後遺症),它指的是人在遭遇或對抗重大的壓力例如生命遭到威脅、嚴重物理性傷害、身體或心靈上的脅迫後,其心理狀態產生失調的後遺症。最初,倖存者愧疚也被認為是PTSD的症狀之一。然而,心理學家在近年提出了一個新的概念——「道德創傷」(Moral Injury),它指的是由於人做出了自己認為是道德逾矩的行為,而令自身的道德良知受到了傷害,從而引發深刻的內疚和羞恥感。它不是一個病理層面的概念,而是一種對於非正常事件的反應。由於PTSD和道德創傷兩者有着相似的症狀,因此一般較少為兩者作清晰的區分,但我們其實仍可得出以下數個較明顯的區別。
第一,PTSD被定義為一種精神障礙,患者需要接觸過非常嚴重的創傷事件,比如死亡、威脅、性暴力;道德創傷則暫時還不是一種被定義的精神障礙,而且引發道德創傷的也不一定是嚴重和極端的創傷事件,例如文初所提及的裁員和公開考試等的情景都可能是導火線之一。其次,PTSD更加強調的是安全感的喪失,與創傷相關的痛苦記憶會使人產生類似「世界是絕對危險的」的念頭;而道德創傷則主要強調信任感的喪失,這種信任感可以是針對自己亦可以是針對他人(比如群體或領導者)的,也可能是針對整個國家或民族的。倖存者會感到自己一直以來所信賴的原則被全然粉碎,他們不認為情境是公正的,因為他們自身就是不公中的既得利益者。再者,PTSD的核心情緒是恐懼,而道德創傷的核心情緒則是內疚感。最後,亦是最為重要的分野,PTSD的出發點是基於受害者角度的,患者通常被認定為創傷事件中的受害者;而道德創傷則是從倖存者角度出發的,他們是從創傷事件中倖存下來、或者從中獲益的人,但卻因為自己於現實或想像中對他人作出「加害」行為而產生內疚感和苦楚。
道德創傷無疑是諸多民主陣營人士於抗爭中的共同傷口,抗爭一方之所以在反送中受到一次又一次的情緒炸彈轟炸,很大程度是由於抗爭者的成員組成本身已存在弱點,他們比起一般人更容易受到道德創傷的影響。於傳統社會模型而言,屬於社會服務型職業的人往往被其他人加諸了「為別人服務和犧牲就是他們與生俱來的職責」這種看法,而這也無可避免地令擔任這些職業的人士在沒能成功地幫助他人、眼睜睜看著他人承受傷害的折磨或死去時,負上一般人難以比擬、無比沉重的罪惡感和愧疚感。套用至香港的抗爭而言,抗爭現場的義務急救員、義務記者正正就是這些上述的種種負面情緒的載體。
義務急救員在抗爭現場理論上應為受傷的人士提供臨時且緊急的醫療援助,在有更專業的醫療人員和物資趕到之前盡量穩定傷者的傷勢。然而於香港而言,前線抗爭現場甚至比起真實的戰場更為可怕。香港警察多次違反即使世界各國在戰場也須遵守的《國際人道法》,對已明顯失去戰鬥能力的抗爭者故意加諸肉體上的傷害和言語上的侮辱,將其制服後又私自施以酷刑,更多次故意阻撓急救員為負傷的抗爭者治理,違反《日內瓦公約》。2019年8月31日,防暴警員聯同「速龍小隊」進入港鐵太子站無差別攻擊站內市民,乘客頭破血流、列車一片狼藉,小孩老弱婦孺皆無一倖免,更有乘客下跪請求警察停止攻擊而換來胡椒噴劑的無情噴射。警方及後封鎖油麻地站,記者和急救員被驅離,有義務急救員在鐵閘外展示「阻礙救援違反國際人道法」旗幟哭求入站處理傷者,但未獲警察理會;有3名急救員在站內前往大堂的樓梯中被防暴警察要求面壁,稱其不得進入站內救治傷者,更有急救員在表明身份情況下被捕;在救護車和消防處流動指揮車到達太子站外時,警察更在不同時間至少兩次對請求入站救傷的消防處救護員聲稱「站內沒有傷者」並拒絕他們進入,擾攘了近2.5小時才將傷者送往醫院。
記者的天職是代替民眾記錄事情的真相及其代表的意義,透過報道呈現於大眾媒體之上,達至最關鍵的監察功能。於香港的狀況而言,記者更重要的使命是拍攝被捕人士的大頭照以確保其不會「被消失」或「離奇」受傷。而警察都曾多次阻撓記者採訪,故意以強光燈照向拍攝器材、無理擴大封鎖線以禁止記者拍攝拘捕過程,甚或乎向記者開槍。記者的鏡頭一旦離開被捕的抗爭者便無法確保其受到警方的對待是否合理公正,某程度上也將抗爭者置入不可測的危險當中。
在這前提下,急救員和記者兩者也將受到倖存者愧疚的良心責備,他們分別會感受到倖存者愧的其中兩種形態:「為自己沒有做,但曾經想做的事情而感到內疚」和「認為在幫助他人上,自己做得不夠」。急救員當刻想為受傷的抗爭者處理傷口,以簡便的醫療物資為其作基本治理,但卻屢屢被防暴警察阻止、更被威嚇如果不離開現場就拘捕,結果只能眼睜睜看着警察不為血流如注的被制服示威者作人道救援而拋下他們黯然離場。急救員離開現場後直至午夜夢迴,相信腦海中仍是一幕幕流血的抗爭者注視着自己、渴望從自己身上得到救贖的光景。急救員無可避免地質疑着自己的懦弱和無能才是親手傷害抗爭者的元兇,認為自己是懼怕受傷和被捕而拋下傷者落荒而逃的逃兵。記者亦是同理,雖然記者於示威者之間並無直接關係,但被警察驅趕而導致不能拍攝拘捕過程、離事實而去而無法記錄社會真相也同樣使其責怪自己,亦為離開自己鏡頭的抗爭者或會被警察不公對待而擔憂,雖然內疚的程度不如急救員般嚴重,但同樣陷入倖存者愧疚的道德創傷深淵之中。
至於抗爭者自身,手足之間的故事相信大家已早有所聞,小隊隊員被捕、被私刑、甚至失蹤等等的情況屢見不鮮,相信讀者都能想像他們失去彼此的感受,本文就不加以贅述。相信大家不會反對大部份前線抗爭者都是年輕人這點,而根據研究,其實道德創傷的程度和人的認知發展程度其實是有密切關聯的。舉個例說,不少未成年或剛成年不久的年輕人其實心智並未完全發展成熟。由於他們從教育、訓練和工作中得到的經驗尚淺而導致他們的道德觀念仍處於非黑即白的階段,譬如會有「齊上齊落、一齊嚟一齊走,一個手足都不能少」等過於理想化的想法。然而,於現實層面而言這些虛妄的想像終究會於殘酷不堪的現實中破滅,人必須作出必要的道德妥協。當這些信念和現實出現落差時,他們就會產生比較年長的人更加強烈的困惑感和內疚感,亦解釋了香港抗爭者為何於抗爭運動中會更容易且沉重地受到情緒炸彈的痛擊。
香港人在此時此刻已毋庸置疑地成為實然的共同體,而筆者希望在這前提下論證「倖存者愧疚」這種痛苦實為構建香港人共同體的其中一環。學者Benedict Anderson曾提出共同體之所以是想像的,是因為即使是最小的共同體成員也不可能認識他們大多數的同胞、和他們相遇、或者甚至聽說過他們,然而,他們互相連結的意象卻活在每一位成員的心中。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都曾引用Benedict Anderson的說法,並指出唯有當我們能夠將他人的痛苦,視之為自己的痛苦;將他人所作的犧牲,視之為是為自己而作的犧牲,並且將每一場抗爭都看作是對前人付出的肯定和追認,真正的共同體才能夠成立。由是觀之,香港人的集體身份是建構於每一次的政治抗爭之中,當中抗爭者的犧牲和血汗會化為養份滋潤這個用苦難建成的共同體。倖存者愧疚身為香港人共同體歷經的種種痛苦之一,為具現化這個想像的共同體提供了手段,令我們能在共同體內的其他成員受難時切身體會到他們的痛苦。而當中的內疚感對維持共同體內個體的連結有着正面作用,內疚感所帶來的不適感會讓人主動彌補過失、補償他人,成員通過彌補性的行為來緩解自身的內疚感,而這也有助於想像的共同體中建造「特殊的連帶」(Particular Solidarities),令共同體的連繫加強。
前線抗爭者人數下降並非因其已全數被捕,更大的原因在於其他抗爭者目睹了部分抗爭者以不同形式「犧牲」後,自身陷進了內疚、自責與恐懼的死循環之中。戰士即使失去武器、身負重傷尚且可孤注一擲,力圖以破釜沉舟之勢殺出重圍;但是一旦戰士失去戰意,不論其軍備有多精進、戰術多高超皆無用武之地,潰不成軍的軍隊於敵人而言只是一盤散沙、任由讎敵宰割。現時街頭抗爭已然畫上休止符,正正為我們提供時間韜光養晦、好好審視自身。如果說在抗爭的熾熱期中要對抗的是敵人,那麼在寂靜期中要對抗的便是自己,如何克服自己的情緒是每個抗爭者的必修一課。不少抗爭者都陸續出現情緒問題,現在社會上大部分「倖存者」(即未被捕前線示威者/和理非)往往都只關心「犧牲者」(即被捕/逃亡前線示威者)的狀況,例如自由、健康、財政、生死、情緒,卻諷刺地遺忘了處理自己的問題、忽視了自身的重要性。雖然 「倖存者」的生理狀況很大程度都比起「犧牲者」安全,但是就心理層面而言某程度上兩者的狀況是恰恰相反。當然犧牲者已然作出犧牲,但犧牲過後仍有倖存者會替其費心、提供物質上和精神上的援助,緩解他們的負擔。然而,世界上往往沒有人會去關注倖存者的心理狀況健康與否。世俗對其加諸「能活下來已經很不錯了」的標籤,使其在根本上否定自己存活的價值,即使已經患上情緒病亦因上述的扭曲觀念而認為自己不值得好好生存,因而抗拒求醫跟尋求協助。倖存者的負面情緒根本無從轉化,在沒有外界援助的情況下只能默默自己承受,最終不勝負荷、惡化問題。
當人陷入倖存者愧疚後,往往會有以下的行為表現:1.不理性的自責;2.迴避和退縮,試圖掩蓋關於過去的記憶,不願回想過去的事情;3.自我懲罰,內疚的倖存者會試圖「令自己過得不好」,因此可能導致自傷、自殺、酗酒、吸毒、自我設限等等的行為。香港抗爭的倖存者們當然也逃不過以上的法則,不可逆地陷入痛苦的迴旋之中,社會氣候從此終日抑鬱,抗爭無處再起…… 在防暴警察清場的時候,不少抗爭者都曾目擊其他抗爭者被警察武力制服、毆打,當中更有可能是和自己有親密關係的人。這種恐怖的記憶將會長久地保存在他們的記憶當中,在他們的心中埋下陰霾、甚至使其懼怕睡眠和獨處,因為他們會害怕喚醒痛苦會憶折磨和被夢魘侵襲。以721事件和831事件的元朗站和太子站為例,一般人可能只會單純地認為是普通的車站,但對香港人共同體而言卻是一個被蒙上了陰影的存在。《水牛灣慘案》(The Buffalo Creek Disaster)中,有一段很經典的話用於形容在洪災中倖存的人們的心理:「對我們來說,雨點滴落聲像音樂,給春日的花草帶來生命;而在他們看來,雨點卻是死亡的鼓聲,引起他們對另一次災難的恐懼,對洪水、死亡的恐懼。」
即使是在如此亂世我們也不可輕言放棄,將香港的命運拱手相讓。筆者在此提供數個有助緩解道德創傷的方法,願各位都能接納過去和真實的自己,克服內心的恐懼、走出深淵。首先,就是由外國心理學家Brett Litz根據認知行為治療(CBT)所開發的「適當暴露」療法,大意是讓患者在安全且舒適的環境下卸下心防向信任的人分享自己的經歷,在同伴的支持和鼓勵下慢慢解開被道德衝突和內疚感繫死的心結。其次,就是自我寬恕,假如自己真的曾經作出道德上錯誤的選擇,也只能接受現實,透過重新評估自己於事件中的責任去誠實地面對且接納自己。最後,就是通過行為重新建立起信任自己和他人的能力,例如倖存者通過在日常生活中作出善意的行為並收到他人的正向回饋,以建立起對自己善良本質的信任,也相信他人會對自己報以同樣的善意。
在美國戰爭電影《Billy Lynn’s Long Halftime Walk》中,儘管故事的主人翁有機會留在家鄉,亦已經深深體會到了戰爭的虛無和人生的無意義感,他最後仍然選擇了回到戰場。這是因為他終於發現戰場比起現實社會的虛假和平原來更能令他感到安全和舒適,揭露了戰爭中的倖存者受倖存所困的一面。筆者想在此提醒各位,永遠不用為了自己過得好而覺得自己有愧於人,保護自己是天經地義的事。縱使世事未盡如人意,我們也只能先保護好自己,唯有每個人都先保護好自己,這樣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所有人受到的傷害。二零二一年,大業未竟,香港人必須走出心靈創傷的陰霾,化負面情緒為動力、莊敬自強,以共同體的名義堅守這要塞,將正義歸萬眾。
「暴雨打 狂風吹 與你共進退」
謹獻給所有香港的倖存者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