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新聞】二零二一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第三次常務會議今日(4月17日)下午7時於學生會大樓二樓評議會會議室召開。會上通過將建築文物保護學會(Architectural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剔出屬會之列(disaffiliate)。
建築學會代表黃文栩解釋建築文物保護學會的現況,指該學會本為建築文物保護課程(Architectural Conservation Programmes)而設,惟根據建築文物保護課程學部網頁,該學部已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解散,建築文物保護文學士課程亦不再收生,課程內容將與理學士(測量學)之課程合併。建築文物保護文學士課程之現有學生現屬於房地產及建設系,同時理科碩士(建築文物保護)之學生則屬園境建築學部。
根據建築文物保護學會憲章,所有同時為香港大學學生會基本會員及建築文物保護課程學部的學生即為建築文物保護學會之基本會員[1],而在建築文物保護課程學部解散的情況下,建築文物保護學會已無基本會員,亦無法舉行周年大會。故建築學會評議會第五次會議上通過將建築文物保護學會剔出屬會之列的建議。就後續事宜,建築學會代表黃文栩對處理建築文物保護學會剩餘資源的事務表示關注。根據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附屬守則 [2],被剔出屬會之列的建築文物保護學會之資源應轉交至建築學會,惟建築學會評議會早前已達成共識,於下次會議動議設立專責委員會處理建築文物保護學會餘下的資源。黃指,建築文物保護學會並無違反憲章的行為,學部解散剔出屬會之列實屬無奈,因此希望餘下資源仍能運用於服務現有建築文物保護文學士課程及科碩士(建築文物保護)之學生。議案最以簡單多數制(simple majority)表決,以27票贊成、0票反對、2票棄權獲得通過。
黃評論,建築學系解散建築文物保護課程學部的決定並無經過諮詢且缺乏透明度,因此希望各學會能夠持續關注所屬學院對於課程上的變動,以免同類事件發生。
註[1]:建築文物保護學會憲章第二章第一條a(i) “All registered undergraduates in the Architectural Conservation Programme,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who are also full members of 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Students’ Union and Architectural Society, shall be the Full Members
of the Association.”
註[2]: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附屬守則第八章第四條第二項 “All residual resources
shall be expropriated by the respective Union sub-organizations to which they are affiliated in cases of disaffil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