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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會長李沛聰獲對外發言權 會上討論校方聲明的相關事宜

【學苑新聞】二零二一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第二次緊急常務會議今(5月2日)下午7時於學生會大樓二樓評議會會議室召開,其間曾進行閉門會議。會上討論由校方聲明引起的有關事宜,並通過賦予署理會長李沛聰發言權。

|會費收入預計大幅減少 來年支出須謹慎

署理會長兼署理行政秘書李沛聰指出,現時只有約七成半學生交會費,在校方停止代收會費的情況下,學生會仍能透過新生註冊日攤位等渠道收取會費,惟來年會費收入預計只有現時的一半。李提醒,因會費收入大幅減少,學生會不會「奢侈地」批出資金,故來年屬會支出須更謹慎。李亦指,校方不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後,行政為最大問題。目前學生會的銀行戶口由校方管理,預期未來校方將關閉學生會的銀行戶口運作,屆時學生會須自行聘請核數師管理帳目。

|地方管理未有完整定案

校方聲明亦稱將收回學生會會址和設施的管理權。被問及位於方樹泉文娛中心和莊月明文娛中心的屬會設施會否受影響,署理會長李沛聰指會有影響,但其影響未必是即時。李指民主牆亦將受校方決定所影響,而學生會大樓中的商鋪則視乎校方取態,會否強制收回與學生會有合約關係的店鋪。李亦稱學生會的財產將不受影響,惟暫未知學生會內務守則裏列明的資源或服務及舍堂住宿費用的收取方法會否受影響。李稱未來能否與校方作更多溝通,將影響地方管理的相關細節。

|署理會長李沛聰獲發言權

評議員先就應否賦予署理學生會幹事之發言權進行討論。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指現時情況緊急,署理會長應獲發言權方能及時對傳媒作出回應。署理會長李沛聰表示如獲發言權,只會發表合符公眾知情權的關鍵資訊,不會向傳媒披露學生會行動細節。由於署理大學事務秘書(一)已具就大學事務發言的權利,而校方停止代收會費及收回會址偏向會務的議題,與大學事務秘書的職務無關,因此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提出給予署理會長對外發言權。提議不獲反對,評議員續就應否限制署理會長所獲發言權作討論。

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指有需要給予署理會長全面的發言權,利希慎堂學生會代表楊若彤亦指,為方便向公眾解釋,不應限制署理會長發言權。建築學會代表黃文栩則認為署理幹事的責任為維持會務運作,但其職位非由民選產生,故不應有全面發言權。馬禮遜堂宿生會代表嚴上智、孫志新堂宿生會代表温傑及社會科學學會代表羅希潼亦認為需限制署理會長的發言權,只能於與校方停止代收會費及收回會址的相關議題上發言。經過一番討論,去屆學生會外務副會長鄭凱盈提出,回應傳媒為署理幹事的職責之一,認為評議會委任署理幹事亦為一種民意授權,故給予署理會長全面發言權並無不妥。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表示認同,認為署理幹事有責任執行與正常幹事相等的職務,不需有任何限制。

議案以簡單多數制(simple majority)表決,在獲22票贊成、0 票反對、4票棄權下,通過給予署理學生會幹事對外發言權。其後,評議會討論對校方聲明的立場及後續行的動作,惟討論以閉門會議方式進行。

|學生會補選及院委員選舉候選單位將不獲資助

根據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選舉守則 [1],由於選舉資助費用須由財務委員會提出,但現時沒有財務委員會主席,因此本屆學生會補選及院委員選舉的所有候選單位將不獲資助。

註 [1]:

根據香港大學學生會選舉守則第九章,所有選舉的選舉資助費用須由財務委員會在提名期結束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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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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