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新聞

大專學界選舉投票率偏低

2021 年 5 月 29 日

文/陳彥寧 

二零二一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周年大選為期五日的投票期於2021年2月5日結束,最終總投票率為15.68%, 為近七年的周年大選及補選中第二低。同時,投票期第一、三和四日之累積投票率為近七年最低,分別只有 3.37%、9.21%和11.09%。根據學生會憲章第六章第七節,候選人須獲不少於10%基本會員的贊成票方符合當選條件。二零二一年度周年大選中,除候選常務秘書麥嘉晉外,所有候選人最終悉數當選,惟偏低的投票率引起不少對學生會前景的質疑。從近八年的投票率從未超過40%可見,投票率低並非一朝一夕之事。

香港大學學生會周年大選並非學界學生會中央幹事會選舉唯一投票率低之選舉。下圖展示二零二一年度數所大學學生會周年大選或補選之總投票率:

|學生代表於校政的作用

學生作為校政議題的持份者,本來就有充分表達質疑及反對並提出建議的權利。無論學生代表在當刻是否能夠完全代表你的利益,都不能夠否定學生代表存在的必要。今天,你或許對一項校政的改動沒有任何意見,但若他日你有了新的看法,卻沒有學生代表,就更沒有人能夠為你爭取、捍衛你的權利。

以香港大學的學生代表為例,學生在校務委員會、教務委員會、學院院務委員會及紀律委員會皆有委員席位。當中,校務委員會為大學的最高管治團體,在《香港大學條例》及其規程的規定下可行使大學的所有權力。

校務委員會有一名全日制本科生的以及一名全日制研究生的委員席位。校委會掌管聘任或委任大學管治層成員的權力,包括校長、首席副校長、副校長、司庫、學院院長、學生事務長、教務長、財務處長、圖書館館長及物業處長,亦有聘任大學教師的權利。若無合理原因,校方不得在大學教師獲聘任後終止任何教師的聘任。惟於2020年,港大校長兼校務委員會成員張翔啟動對戴耀廷教授的調查程序,並交由教務委員會審議。教委會經調查後向校委會提議,認為戴「行為不當(misconduct)」非充分的解僱理由。校委會最終仍以18票贊成、2票反對,通過解僱戴耀廷教授的動議。此外,校委會亦可以向校董會建議對規程作出增補、修訂或廢除或草擬規程。2017年,校方公佈檢討大學管治專責小組的建議,當中包括廢除特首校監必然制,校委會遂設立六人工作小組跟進建議。工作小組最終建議保留特首校監必然制,校委會就此表決,最終僅有兩票反對,因而通過保留特首校監必然制。工作小組又建議設立由校委會主席、校長、兩名校外校務委員及一名職員校務委員組成的提名委員會,用作向校監建議校委會主席及校務委員的人選。惟提委會中的校委會主席及校外校務委員會本身就是由校監,即特首委任,被當時的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質疑其實質用途,認為建議未能保護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時任學生會會長黃政鍀更批評相關建議是「小修小補」,因此呼籲港大師生拒絕「袋住先」。另外,因校委會有管理大學的財政、帳目、投資及財產的權力,亦須出任財務委員會成員。而財務委員會須向校委會提交大學的收支預算草案,由其修訂及批准。

教務委員會中有三個予學生代表的席位。教務委員會可根據校務委員會的要求提交關於校委會審議事宜的相關建議,但相比校委會,教委會的職責範圍更直接地影響學生的校園生活。教委會有權就學生福利和紀律事宜作出規定,例如釐定由大學營辦的宿舍所須遵從的政策。但與校委會相同的是,委員會中所有成員皆為校董會之當然校董。作為港大最高諮詢架構、最大立法機關的成員,其對整體校政管治有舉足輕重的影響。

每間學院的院務委員會內皆分別有一至三席予學生代表,由同樣在該學院註冊的學生投票選出。根據多年的候選人名單,該學院之學生會代表會競選院務委員會之本科生代表席位。院務委員會的職責為就任何與該學院工作有關的問題,向教務委員會提供意見,包括遴選學院院長並建議聘任等事宜。於現行制度下,學院院長的任命過程須經過相應學院的遴選委員會,而該委員會其中一席正為學院院務委員會互選的學生代表。但於2020年,校方擬修改遴選委員會之組成辦法,剔除學生代表之席位,改為由校長直接委任。

學生代表不只是捍衛「師生共治」,也為偶會犯錯的學生爭取改過的機會。紀律委員會負責審議因被法庭定罪、違反考試規則等原因而被投訴的學生的案件,並作出輕至譴責,重至逐出大學的處分。委員會中有兩席為學生代表,學生代表會於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組成的 20 人學生小組中選出並再由教務長委任。由評議會組成的學生小組成員一般為評議員,即由學院學生會、舍堂學生會、三聯會等之屬會會員選出的學生代表,或由學生會會員所選出的中央幹事以及普選評議員。學生代表出任紀律委員會委員的制度原意為令校方決策加入學生的角度,推動情理兼備的最終判決 。

其中一個投票率偏低的原因是學生以為「事不關己」,但由上述種種所見,學生代表於校政架構中無處不在,其在校政事務上有監察的作用,並有權力參與決策。因此,選擇一個你認為能夠代表你的人,或者將反對票投予一個你認為不應代表你的人,甚至透過投棄權票表達質疑或其他意見,也會影響日後學生於校政架構內能夠爭取、捍衛或談判的機會。而時至今日,校方收回學生會大樓管理權,決議下學年的住宿舍堂及學院之宿生必須接種疫苗或每周自費檢測。以上等等的決定都從未諮詢學生,若於校政架構內缺乏學生代表,不難想像更多的校政決議皆會在無人留意的情況下推行。學生代表於香港大學的校政架構內所佔的席位的確不多,或許難以撼動石牆。但學生代表也有監察校政的作用,多了一個空缺便意味著少了一雙眼睛。

|結語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在自由步步收窄的香港、染紅的校園,民主正在凜冽寒風之中,因此每一票更顯得彌足珍貴。不論是贊成、反對或棄權,也是民主的體現,是思想自由的象徵。結社自由、出版自由、言論自由、學術自由一一逝去,思想自由不是最後一道城牆,反而是重新建立起堅實的堡壘的必要材料。在這混沌的世代,我們尚有能夠穿透重重煙幕的明亮眼睛和宏亮的聲線。抱有「多我一票唔多,少我一票唔少」的心態的人太過低估自己的力量了。星星之火,可融三尺冰,可燎百畂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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