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專題置頂

文化好撚難

2021 年 6 月 13 日

文/鄧蔚藍、劉璇

2021/22學年開始,中文卷三及卷四被取消,廣東話口語與聆聽能力不再被重視;觀塘裕民坊商場今年建成,象徵著許多小店犧牲於市區重建下;同時,國安教育湧入,試圖灌輸中華文化方為香港文化的主體等概念。故更多香港人欲借鞏固本土文化,捉緊自己的身分。但接觸文化之際,卻發現香港文化之複雜性難以一言蔽之:香港文化的定義是甚麼?政治能否介入文化?應該如何看待「赤化藝人」?筆者對文化研究的認識只屬起步階段,拙文希望梳理不同學者對香港文化或文化的見解,以回應香港文化之爭議,並加以己見。

|定義好難

談本土文化並非近年新鮮之事,誠如無數香港文化研究的書籍所言,七十年代的香港迎來其黃金時代,電影新浪潮捲襲,中西薈萃的特色締造五花八門的庶民文化;同期,嬰兒潮的一代人高舉第一張「以港為家」的旗幟,奠下本土自覺的基石,風中無不是文化自信。但香港文化一詞至今仍未有清晰的定義。周蕾、李孟熙等學者觀乎香港本身的歷史複雜性及香港文化政治的「邊緣性」,以「中西文化混雜下形成的獨特文化」、「中間性」或「狹縫性」界定香港文化,甚至提出應以「次文化」的角度為香港文化劃下定義,但學者朱耀偉反駁指文化的混雜須在平等地位下構成,「若不能改變(香港的中西文化間)主奴之現實關係,不中不西的跨文化產品只可以是借『中西文化交流』的美名而存在的文化怪胎」,香港文化流動的性質本來就無法被定義。及後又陸續出現了不同對於香港文化的定義,如以「香港話」、由香港而生、父母為港人等為界線。然而,如斯定義卻只為香港文化的討論帶來更多的疑問:Serrini以法文演唱的《Serrini in Paris》難道不屬香港文化嗎?如有人於芬蘭建立了一條香港移民聚居的「香港村」,那麼「香港村」生出的文化也是香港文化嗎?陳偉霆、G.E.M.於中國推出的音樂又為香港文化的一部份嗎?

|懷舊好難

如今,但凡談及香港文化,腦海中浮現的皆是「菠蘿包」、「霓虹燈」等符號。《當日出日落同步上演:致香港流行文化2012-2017》一書曾言「文化就是由無數符號組成的」,筆者欲問:第一,香港文化符號是否僅包括懷舊(nostalgia)情懷,當下香港是否沒有其他符號?第二,我等既知符號象徵香港文化,也肯定其美學與歷史價值,但作為未曾經歷過「集體回憶」的一代,我又要如何發自內心由衷地擁護、熱愛這堆空洞的符號?第三,要如何試出文化的所在?

符號學家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在《Mythologies》一書中視文化系統為符號(sign),其意義分為第一層的表面意義(denotation)與第二層的涵意(connotation)。在一個文化群體內,成員們得知表面意義就能聯想出相同的涵意,此現象被稱為符號的自然化(myth as naturalization)。譬如,上一代香港人看到獅子山的廣告時,會聯想到如拼搏、同舟共濟等的獅子山精神;若聞屋邨、大排檔,則會聯想到一種大汗淋漓的人情味。文化群體的成員須透過再現(representation)的過程傳達符號,而符號構成香港文化,故我們一代因而接下了承傳的重任。

然而,於我們一代多數人的眼中,大部份的符號背後的涵意就僅有「香港文化」四個大字。法國歷史學家Pierre Nora曾提出「記憶之場所(lieux de mémoire)」的概念,指人們為防遺忘歷史,會創造一種如紀念碑的符號。但這些記憶之場所往往徒有形表,除卻所謂的紀念意義,實質空無一物。故此記憶變異(metamorphosis)後,就僅成為「被製造的傳統 (invented tradition) 」,又或是冷冰的歷史。套用於香港,紅白藍膠袋、電車、菠蘿油到底有何意義?意義是否也只是「被製造」?各代人對同一符徵的解讀有分歧,造成涵義的「斷層」。但若不理解香港文化的意義,又難以回答「為何要保留香港文化」。

強調文化記憶所包含的「情」或為連結舊日文化與我們一代人的方法之一。領展自2013年開始屢以懷舊香港為主題活化街市,上年於順天又再重施故技,街市中,「紅白藍」、「舊維他奶海報」、「霓虹燈招牌」、「黑膠碟」等等的香港元素應有盡有。弔詭之處卻在,街市明明有其獨特的文化,為何突然要以其他符號取代之?難道街市本身就不是「懷舊香港」的一部份嗎?此設計反映出發展者對香港文化的無知,以及對符號的曲解。Pierre Nora說,上一輩人挑選了某符號是出於獨特原因(strategic highlighting),或因於他們的記憶中,這些符號引出了情感與故事。故若要認識文化,決不能輕視其背後柔軟的情感,如學者呂大樂指出,「高度集中的童年」就顯示了屋邨走廊代表了一代人的成長經驗。紅白藍膠袋、公雞碗、摺檯摺凳、麻雀、鐵碌架床為何刻骨銘心,正因其標誌著屋邨歲月——放工後與三叔公四姨婆、左鄰右舍自摸食糊的暢快,樓下一班「𡃁仔」返歸食飯,走廊有炒菜煲飯的飯香;大排檔、避風塘炒蟹、燒賣蝦餃為何被念念不忘,正因記憶中升溫的熱鬧,與不可言喻的親密。這是文化的血肉與心跳。該如何承傳香港文化?死板的懷舊符號效用存疑,但香港故事仍可教人齒頰留香。而我們也實在要小心文化會被變異的符號解讀宰殺——「電車拆咗佢都冇所謂啦,開個電車博物館咪得囉」、「開個菠蘿油體驗館,噉茶餐廳都可以收皮」、「啲舊街全部變豪宅啦,留返塊街牌咪夠懷舊囉」。

那麼今日香港呢?今日香港有文化嗎?《The Origin of Cultures》提出,文化反映在日常生活中(in the course of ordinary day),只需問問自己假若你今天的行為與一貫有異會發生甚麼事,就能試出文化的所在:若你乘搭扶手電梯時不靠右站,會發生甚麼事呢?若你坐在關愛座上,會發生甚麼事呢?若你到大排檔需要慢慢看餐牌,會發生甚麼事呢?該書指,你的答案將辨析出你與同一個文化群體的成員所共享(share)的活動,以及決定你行為的文化常態(cultural norm)。故此,文化可謂無處不在,而同時是需要「學習」的。樂壇、電影等文化議題固然重要,但生活中的文化、空間,也是最貼身的文化,故亦應成為香港文化發展的其中一環。同時,香港文化不能僅僅被「講廣東話」的特性所概括。

「城市發展的另一種可能是:老街上有老店,老店前有老樹,老樹下有老人,老人心裏有這個城市特有的記憶,他的記憶使得店舖有任何人都模仿不來的氛圍、氣味和色彩⋯⋯老婆婆的雜貨店的酸菜還泡在一個你從小就看過的陶缸裏,成為你日後浪跡天涯時懷鄉的最溫暖符號。」——龍應台〈香港,你往哪裏去〉

|文化政治好難

政治是群體內成員互相交集的活動,與作為群體成員生活形態的文化自然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然而二者關係密切的程度、誰更影響誰等更深層的問題一直難被解答。有學者認為文化是政治手段及工具的一種,在此論調之下,文化為政治宣傳、社會啟蒙、政治行動動員的媒介。有學者反駁指,歷史上不同的政治改革均由社會文化的轉變而起,而非先有政治改革的目標,後再以文化作為工具,因此其認為文化就是政治,是一切政治的起源。又有「中間派」學者認為文化與政治雖然互相糾纏,但二者間沒有必然的制約關係,文化之於政治只有中介的作用。於《香港.文化.政治》一書中,學者馬傑偉、吳俊雄及呂大樂在J. B. Thompson所提出「服務權力的意義不平衡分佈」框架下,將「意識形態」與「文化」置於服務權力和日常生活中價值、意義實踐的光譜兩端。從此視角出發,文化既帶有政治性又未至於完全的政治化。

香港文化發展的討論一直偏向視文化作為政治工具。自主權移交以來,以文化政策達成「解殖」及建立中國人身分認同為香港政府的文化發展方針,而隨本土意識興起,有關香港文化的討論重點就轉移至抵抗「匪化」和維持香港人群體意識等的政治目的。單純地以文化本身作為香港文化走向討論的出發點似乎從未成為主流。筆者非支持「文化去政治化」之說,文化作為政治工具本無不妥,但若只從政治的角度思考文化則會導致文化本身的失焦。

以政治為單一視覺而導致文化發展失焦的最明顯例子便為中國「說好中國故事」以提升自身的文化軟實力的文化政策。中國單於2009年在對外文化輸出的政策上便已投放了四百五十億人民幣,但「中國威脅論」之流行可見中國文化政策造成反彈效果。另一邊廂,韓國的文化如火如荼地發展,近年甚至成為足以影響世界潮流的文化。一直以來,韓國的文化政策受「反共主義」、「確立民族主體性」等政治意識主導,文化發展處處受制,諸如禁止國內發展除高雅文化(high culture)以外的一切外來文化、強制要求媒體合併等。文化既作政治工具,其發展自然受到政治的限制。及至九十年代,隨著韓國民主化,自金大中政府起,其文化政策改為發展創意文化,對於文化發展的諸多管制一一取消,文化得以自由發展,方造就今天韓國文化產業之蓬勃。雖然文化無法脫離政治,但假如文化受政治箝制,便難以蓬勃生長。

|杯葛好難

近年往中國發展的「香港」藝人、歌手比比皆是,先有成龍等人看準中國市場「錢多人多」,再有張柏芝、容祖兒等人到中國拍攝真人節目,又有陳奕迅就「新疆棉」事件表示愛國,經典演員吳孟達的逝世也令港人回想起其「護旗手(表示愛護國旗)」言論。先假設陳的歌聲盛載了港人回憶、吳的電影亦是香港文化不可或缺的元素,當他們表明與「香港人」的身分割蓆時,兩難就會浮現:假若我支持他們的作品,則變相以金錢支持其譴責港人、背叛港人的行為;若我杯葛他們,則變相不利其所引申的本土文化的發展。有指,杯葛他們的新作品不就作了足夠的表態嗎?固然,以中國人為身分認同的作品埋沒了香港文化中的感情連結,但他們的舊作品呢?今天的表態會否導致十年前的作品失去本土意義?若陳奕迅辦了個舊歌展覽,明知門票收入將貢獻其立場,但支持展覽同時有支持本土文化的意味,那麼杯葛豈非有害本土文化?

根據Gary L. Harmon所言,流行文化(或大眾文化、通俗文化),多與精英文化對立,並有公式化(formulaic)、標準化(standardized)、 大量生產(mass produced)及多為商業(mainly commercial)的特色。衡量流行文化成功與否,則需觀察其受歡迎程度。流行文化的目的(purpose)為滿足受眾的需要,而非追求啟發(enlighten),故生產者如唱片公司甚為重視受眾的興趣及需要。同時,流行文化既影響著大眾的價值取態,也受大眾的價值所影響,其雙向性可見於此。

就著其能夠影響觀眾這一點,明星身分(stardom)作為文本,能通過其言行、形象影響民眾的認知(epistemic influence),例如推廣「護旗」等價值,間接令香港的文化漸漸不再為港人而立。但同時,其他本土藝人的興起、日漸增強的本土身分認同、媒體上的評價等因素亦制衡著陳奕迅等人所反映的價值,衝擊讀者的判斷。而美國的例子亦可論證明星對公眾的政治性判斷之影響未必明顯。Andrew Pease與Paul R. Brewer在研究明星的支持者會否為了支持偶像而改變自己的政治立場時,發現在2007年的美國總統大選期間,即使美國藝人Oprah Winfrey公開支持了總統參選人奧巴馬,但其立場並沒有影響支持者既有的決定。然而,研究亦指出明星的意見的確能夠左右立場不定或對事件不理解的支持者。此外,即使是以懷舊文化為題作展覽,其商業商品的本質永遠存在。故購買門票或意味著以金錢支持不義之舉。反之,有見流行文化的雙向性,不購買或可以經濟利益誘使藝人的發展繼續以香港為本。

杯葛的決定建基於民眾如何解讀事件。如陳奕迅等人的爭議於港人眼中不僅是政治立場,更是對香港人身分的否定,甚或是對殘暴政權的奉承。也有人詮釋其為對人性的不尊重,直斥陳枉為人。《當日出日落同步上演》一書則認為流行文化的特性與金錢掛勾,故香港人本不應對藝人有過大期盼,「見錢使舵」為流行文化的本性。先不談學術界對流行文化的批評,今天的流行文化確實與消費掛勾。消費者有自由選擇,故此「藝術性」可成為商品,「身分認同」可成為商品,「集體回憶」可成為商品,「政治立場」亦可成為商品,輕重得失全由消費者權衡。據此說法,杯葛與否的決定似乎只在於個人的喜好判斷。然而,能否純粹因每個人的解讀和喜好不同,就斷定杯葛與否沒有對錯、好壞之分?又有沒有甚麼因素特別值得加乘?既然文化決定人的消費行為,而消費行為同時影響文化,那麼你杯葛的行為是否在再現人權、民主等價值?儘管民主、人權值得被優先,但以文化再現價值,如此間接的方法又是否足以凌駕其對本土文化的即時「破壞」?更重要的問題為:因為杯葛而式微的本土文化,事實上是一種「破壞」還是文化演變下的「淘汰」呢?

「杯葛與否是個人的判斷,並沒有對與錯、好或壞之分」一句仍需更多的討論,惟望以上說法有拋磚引玉之用。

|結語

只要人類的群體仍存,地方仍存,文化依然存在,故長久以來任何「香港文化已死」的講法皆為錯誤的。但凡香港有人,就有香港文化;但凡香港仍有人在拍電影、有人在看,則仍有香港電影。以人類學的角度,文化只會建基於現有的價值而演變(evolution),它不會死亡。文化實在複雜,但筆者在此懇請各位開始思考何謂香港文化。唯恐的是於明日香港,政治粗暴的介入會扼殺香港人的本土文化。若廣東話被取締、歷史建築全被清拆,「香港」文化將迎來真正意義上的死亡。文化猶如階磚,築成一座城,文化亡,則香港亡。若要抵抗政權偷梁換柱之計,我等須先自知文化為何物。或許文化沒有優劣之分,但筆者相信其有真假之分,香港文化方為我們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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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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