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新聞】二零二一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第五次常務會議今(6月28日)於學生會大樓二樓評議會會議室召開,會上分別通過修訂《香港大學學生會內務守則》(下稱內務守則)及《香港大學學生會財務守則》(下稱財務守則)之動議。
|修訂內務守則 新增保障會員個人私隱部份
張敬生先空出(vacate)評議會主席一職,以修憲委員會主席身分到台下發言,評議會主席一職由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暫代。張指內務守則已沿用多年,惟其排序、「可讀性」及邏輯均不足,因此希望廢除整份守則,另立新例。張指修訂後之條例將加入「屬會使用會員個人資料」的部分,以保障會員個人私隱,並於迎新期後(本年10月4日)生效。被學生會財務秘書麥晉棋問及為何相關條例於十月方生效時,張回應指《迎新守則》已有保障新生個人資料的機制,而受內務守則影響的屬會及基本會員更多,須預留更多時間予學生會行政秘書向屬會提供指導並作出調整。加上屬會於迎新時期相對繁忙,張認為屬會未必有時間處理有關內務守則更改事宜,不希望有關條例立即生效,對屬會增加太多負擔。
新增的「屬會使用會員個人資料」部份列明學生會組織「只可按收集個人資料時聲明的目的而使用個人資料」,如須用作任何新增的目的,則須先徵得資料當事人的同意。新訂的內務守則第34條亦列明,如基本會員發現任何學生會組織違反相關規定,可向中央幹事會作出書面投訴,再由幹事會向評議會主席報備,如相關指控獲證實,違者則應按內務守則第六部「罰則及修訂」列明之處分處理。
修訂內務守則的相關議案在23票贊成,4票反對,3票棄權下獲得通過。
|修訂財務守則 調整校園傳媒之財政撥款
學生會財務秘書麥晉棋提出修改財務守則中有關校園傳媒的撥款,指鑑於校園傳媒撥款的的基準金額(base value)上一次審批已為2018年,而有關金額每三年會重新審批一次,故於本年提出將有關金額由三十五萬增加至四十萬, 而三聯會(學社聯會、體育聯會、文化聯會)的撥款將維持於七十五萬不變。大學堂宿生會代表謝曉杰質疑增加相關開支會否違背「開源節流」的原則,麥回應指,有見學苑編輯委員會及校園電視的開支漸大,認為學生會的資金亦應用於該用的地方,並無違反開源節流的原則。
議案在29票贊成,0票反對,2票棄權下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