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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方發信要求學生會七日內遷出學生會大樓 屬會須向校舍事務委員會登記以繼續使用大樓

【學苑新聞】香港大學行政及財務副校長兼校舍事務委員會主席羅哲基今(7月14日)向學生會屬會發信,要求香港大學學生會七日內(7月21日前)遷離學生會綜合大樓(Composite Building)。信中亦要求希望繼續使用大樓的屬會向校舍事務委員會登記,並與校方就相關使用條款達成協議(mutual agreement on terms and conditions with the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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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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