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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搜查學苑辦公室 並撿走大量物品

【學苑新聞】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員今(7月16日)午持法庭手令進入香港大學學生會綜合大樓、校園電視辦公室及學苑辦公室搜證,調查一宗涉嫌違反國安法第二十七條「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案件。

下午約三時十五分,警方進入方樹泉文娛中心二樓學苑辦公室進行搜查,並對學苑總編輯及副總編輯進行問話。副總編輯接受約一個半小時的問話後獲放行,並委派律師到場監察搜證過程,惟警方阻止律師進內,而總編輯則被問話近三個半小時。下午約六時二十分,總編輯獲放行,警方撿走總編輯的電話、一部相機、學苑蓋章、兩枝錄音筆以及學生會就通過哀悼議案發出的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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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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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苑編輯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