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新聞】據本報取得的一份《香港大學社會學學會憲章》,香港大學社會學學會(Sociology Society, HKU,下稱「學會」)疑於去年(2022年)制定新憲章,當中內容與原有之《香港大學學生會社會學學會憲章》(Constitution of Sociology Society, SSS, HKUSU)有頗大出入。新憲章列明學會為港大社會學系(Department of Sociology)的「官方學生組織」,受學系管轄,又將與學系「保持友好關係」列入創會理念。
新憲章提及,學會須以「非黨派」(non-partisan)為原則,不得就公共事務代表社會學系及其學生公開表態,亦須遵守適用於香港大學的法律及規定。憲章另於學會管治架構設立「榮譽諮詢委員會」(Honorary Advisory Board),成員包括學會榮譽會長及榮譽副會長,兩者分別由學系系主任及副系主任自動出任;學系的其他教學人員則為當然榮譽顧問。學會須定期向委員會匯報學會事務,並就包括修憲等重要議題徵詢委員會意見。以往,學會榮譽會長及副會長均由學會幹事提名並邀請學系教學人員出任,惟原有憲章未有定明「諮詢委員會」之權力及職能。
新憲章稱,其由學會於制憲大會(Constituent Assembly)上徵得社會學系學生的意見及同意而立。惟原有憲章列明,任何憲章修訂提案均須經由全民大會表決,而大會法定人數為學會基本會員人數之十份一,或不少於二十五名基本會員。本報就新版本學會憲章的實際定立日期、立法程序,及其與原有憲章的關係分別向學會及社會學系查詢,不獲回覆。
上月,二零二三年度社會科學學會評議會(下稱「評議會」)曾因社會學學會於周年大會上使用的憲章「與評議會內存紀錄不一致」,以及選舉主任不合資格,裁定該周年大會無效。本報另就現時評議會與社會學學會的關係向評議會主席陳穎炘查詢,未獲回覆。
據評議會會議紀錄,二零一八年度社會學學會代表尹子華(音譯)曾於二零二二年度第一次常務會議上,表示學會曾於周年大會上通過議案,表明會員為使該會得以維持日常運作,「願意接納」任何違反憲章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