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新聞】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郭永皓、前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張敬生、前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及前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早前被控違反《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交替控罪為煽惑他人干犯《侵害人身罪條例》第 17 條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詳情為「煽惑他人以任何方式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察或警隊人員或導致其身體受嚴重傷害)。四人去年於灣仔區域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謝沈智慧席前承認交替控罪,各被判囚兩年。四人早前就刑期申請上訴許可。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 9 月 13 日上午 10 時於上訴法庭審理,估計需時 180 分鐘,暫未顯示審理法官。
原審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稱雖四人煽動之措辭並不明確,但此案具「嚴重加刑因素」(very serious aggravating factors),量刑起點為 35 個月。法官另稱,「煽惑有意圖而傷人」為「嚴重罪行」,並引援案例,指有關個人景況的求情於嚴重罪行的量刑或微不足道(may not weigh in at all);更生並非判刑重點,法庭須因公眾利益考慮量刑的阻嚇力,作出適當刑罰,以示「社會無法容忍」各被告的行為。法官又指,各被告學業出眾、具良好品格、面對財政壓力等均並非求情理由。考慮上述因素,法官給予 20% 認罪扣減及 4 個月年齡因素扣減,各被告最後被判囚 24 個月。
2021 年 7 月 7 日,學生會評議會召開第三次緊急會議。會議開始前,評議會為梁健輝默哀一分鐘,會上通過「就梁先生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向梁的親友表示同情及慰問,並感激梁為香港作出的犧牲」之議案。翌日,校方「強烈譴責」評議會「美化暴力襲擊」,時任行政長官兼時任校監林鄭月娥及保安局亦譴責學生會;時任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向傳媒表示「歡迎」警方國安處調查評議會。9日,學生會召開記者會,就議案鞠躬致歉並請辭。10 日,評議會召開會議,會上撤回議案,學生會幹事會及多名評議員辭職。13 日,校方再次「強烈譴責」評議會,稱其「損害整體港大社群的聲譽和利益」,宣佈不再承認學生會。16 日,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員持法庭手令進入香港大學學生會綜合大樓、校園電視辦公室及學苑辦公室搜證並檢走證物,稱調查一宗涉嫌違反國安法第二十七條「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案件。同年 8 月 18 日,郭永皓、張敬生、容頌禧及杜林丞亨四人遭上門拘捕。
案件編號:CACC201/2023(DCCC9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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