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新聞】校務委員會早前(5 月 28 日)通過 8 項副校長任命安排,新任命 5 個暫任校長,副校長人數增至 9 人。日前,張翔向全校師生及校友發電郵,其中表示有人於其「及校委會成員事先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提出相關任命決議。張又表示,人選並非由其提出,任命做法違反既定程序。「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下稱「校委會」)昨向師生及校友發送題為「有關香港大學管理問題之說明」的電郵聲明,稱暫任副校長一事已與張翔「醞釀溝通多時」,不能稱為「毫不知情」;電郵另向張翔作多番指控,表示其管治有「很多不符程序、不合常規現象」。部份指控近日已率先被傳媒報導。張翔昨晚發佈聲明回應,表示「校委會」在自己和多位校委反對下發信,當中包括「失實的內容和不公允的批評」。張翔續表示,聲明所指「校長知情」實在「匪夷所思」,與事實「完全不符」。張翔另指控相關任命違反《香港大學條例》及《香港大學規程》,又指控校委會主席王沛詩姑息近日的機密文件洩露,亦未有理會其意見便決定於 6 月 19 日舉行校委會特別會議,質疑校委會「能否以公平公正的形式處理大學事務」。
|張翔就「校委會」聲明中部份指控作回應 指部份內容與事實「完全不符」 指控王沛詩早前長時間拖延副校長任命
「校委會」於聲明內稱,人力資源政策委員會 4 月曾討論臨時委任副校長事宜,「結論是當務之急必需委任副校長」,當時校長派員參加,並無不同意見,又指「會議有記錄草案」;又稱校委會秘書處早於 5 月 21 日(涉事校委會會議一週前)發出議程,當中列明會議「將討論副校長職務長期懸空問題」,另指校長攜帶了不同意見的法律文書與會,因此不能稱為「毫不知情」。張翔回應表示,當時人力資源政策委員會主席臨時召開涉事會議,自己未能赴會,「懇請」委員會主席改期後獲回覆指,該會議僅作初步討論,不會有任何決定。張翔又表示,「校委會」聲明所指的會議記錄為「未確定的草稿」,不反映會議的討論內容,多名與會者已提出書面反對。對於「校委會」聲明以該會議支持涉事任命,張翔批評其「偏離應有程序」,「偷換概念」。張翔另表示,涉事校委會會議之議程僅「簡單提及」將處理關於「暫任副校長」的討論文件,而相關討論文件至 5 月 27 日晚上 9 點(會議前一晚)方發至校委;文件僅包括對管理層的批評,沒有任命「暫任副校長」的內容及人選。張翔續表示,自己於涉事會議開始後方得悉校委會主席王沛詩提出的暫任副校長人選,以及校長辦公室兩名副校長職位調動的安排。就攜帶法律意見與會,張翔表示因擔心自己「任命暫任副校長的角色和權力」被剝奪,故於涉事會議當日早上尋求法律意見。張翔續指控,校委會當日任命未有按照大學常規,並違反《香港大學條例》及《香港大學規程》,自己於任命程序被「繞過」。
「校委會」於聲明表示,幾個副校長職位懸空多年,張翔數月前提交副校長提名人選亦不獲支持,故作是次任命。張翔回應表示,自己和大學管理層「一直在努力填補副校長的空缺」,於去年 11 月根據既定程序向校委會主席王沛詩提交幾位副校長人選,惟相關建議一直未獲其納入議程,其亦「長時間沒有為有關拖延提出解釋」。對於「校委會」聲明指張翔提名的「負責行政及財務」的副校長人選無相關經驗,不獲人力政策小組批准,張翔反指港大制度從沒規定在向校委會提交推薦副校長名單前,須獲得校委會轄下的人力政策委員會的批准;副校長由校長提名,任命的權力來自校委會,而薪酬待遇的批准權來自人事政策委員會,兩者分開進行,且不分先後。
「校委會」聲明亦指控張翔實行改革「壓縮」行政經費,卻將校長辦公室職員人數擴大至60 人,又指張翔未有回覆人力資源委員會就此問題的查詢。張翔回應表示,校長辦公室於 2 月應校委會秘書要求提交校長辦公室組織架構圖,又於 4 月提交架構圖給人事政策委員會主席,惟沒有正面回應是否未回覆人力資源委員會就職員人數為何擴大的查詢。張翔於聲明表示,由於校長辦公室於過去數年統籌多個項目,工作量急速增加,故邀請校內教授及業界退休專業人士以半職或非受薪方式出任協理副校長和顧問;前任校長亦曾作類似安排。張翔又指,校長辦公室人員包括副校長及其行政團隊。
就「校委會」聲明指控張翔僅出席過一次學術委員會會議及約三分一的財務委員會會議,張翔回應表示校長原則上是大學所有數百個委員會的成員,「不可能」出席或主持每個會議,故將部份委員會的主席或成員資格授權給大學管理團隊的其他成員,當中包括財務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及校園發展政策委員會。
就「校委會」聲明指控張翔未經校委會討論下將重大專案直接通過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UGC)提交至立法會審議,張翔沒有在聲明中回應。
|張翔表示受「獵巫」式壓迫 60工作日收20校委會信件要求回覆 另指控王沛詩姑息機密文件洩露
6 月 8 日起,陸續有傳媒報導,校委會今年 3 月和 4 月曾五度發信給張翔,要求其就不同事宜作交代。張翔確認,在校委會專責小組 2 月完成對自己的調查後,他在隨後的 60 個工作日接連收到校委會秘書發出的 20 封信,平均三日一封,全部要求他在短時間內回覆,最短的回覆時間只有一日半。張翔續指,來信提出眾多問題,而作出回覆後,更多的問題和質疑接踵而至,「耗費管理團隊的大量時間和精力」,斥其為「歇斯底里」的「獵巫」式壓迫。
張翔又指,根據大學一貫做法,校委會秘書需得到授權才可代表校委會行動;該批信件沒有具體說明何人授權,其作為校委亦不知悉校委會曾授權予校委會秘書,曾查詢惟不獲回應。張翔又質疑信中的指控涉及其於上一屆校委會任期內的工作,「但上一屆校委會(包括現任主席)當時並未發現任何問題」,反之更認同其工作,並跟其續約。
張翔另表示,對校委會的高度機密文件再次被洩露「極度失望」,稱此次洩密與去年針對其的「惡意『吹哨者』誣告匿名信如出一轍」,為「有組織和有預謀的惡意抹黑」,「目的不只是誹謗本人,更會導致大學陷入混亂甚至停擺,為大學帶來嚴重影響」。去年,傳媒報導張翔被投訴不當處理大學財產及豁免招標,其後校委會成立專責小組調查。早前,校方回覆本報查詢指,該次投訴曾被校委會一致接納為善意,相關專責小組按《舉報政策》成立;吹哨者投訴不能被視為惡意或沒有根據。張翔於聲明又表示,是次洩密發生在涉事校委會會議數日後,並指控校委會主席王沛詩「一再姑息洩密問題」。
綜合傳媒報導,張翔被要求交代深圳校園的進度。張翔於聲明中確認,自 2 月起,校委會秘書開始索取深圳校園的進展報告;大學管理團隊多次提出向校委會作簡報匯報,或與關注深圳校園談判的部分校委見面,但都遭到校委會拒絕。張翔又指控,大學管理團隊曾分別於 3 月和 4 月向校委會報告深圳校園進度,而校委會秘書均於報告十個工作日後再要求其提供報告;校委會秘書於 3 月報告後提出的多個查詢「與項目無直接關係的查詢」,又要求大學管理團隊於六日內提供詳細報告。
另據報,張翔由 2020 年 12 月至今年 3 月期間,總共出差 20 次,日數達 199 日,但未就其中 16 次公幹提供詳情,而該 16 次公幹日數佔 146.5 日;另外 4 次出差亦僅有地方和出席活動的簡單描述,並無每日詳細行程。張翔確認其於上述日子總共出差 199 天,惟表示減去近 88 天疫情隔離、週末或假日,「月均 3 天公差」。張翔續表示,其幾年來均有依照大學規定,在出差前向身兼校委會秘書的教務長提前報備,由教務長依照慣例向校委會主席報告,「難以置信新聞報導中提及,校委會秘書本人竟然指控」其沒有就公幹作報告。張翔又稱,自 2020 年底,「考慮到新的香港和國際形勢,和嚴格的疫情管制」,其公差沒有具體列出詳細的城市;又因公差涉及招聘與談判事宜,且有敏感資訊和人事資料,故其只在校委會會議中報告主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