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法庭新聞

評議會案:四人刑期上訴成功 刑期減至 15 個月

2024 年 9 月 13 日

【學苑新聞】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郭永皓、前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張敬生、前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及前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早前被控違反《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交替控罪為煽惑他人干犯《侵害人身罪條例》第 17 條有意圖而傷人罪。四人去年於區域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謝沈智慧席前承認交替控罪,各被判囚兩年。四人早前申請刑期上訴許可,申請今(13 日)於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潘兆初、彭偉昌及彭寶琴席前審理。三名法官裁定原審法官的 35 個月量刑起點明顯過高,量刑起點應為 24 個月;其餘上訴理由不足令上訴法庭干涉,刑期扣減維持原判,扣除後刑期改至 15 個月。

本報稍後會有詳細報導。

2021 年 7 月 7 日,學生會評議會召開第三次緊急會議。會議開始前,評議會為梁健輝默哀一分鐘,會上通過「就梁先生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向梁的親友表示深切同情及慰問,並感激梁為香港作出的犧牲」之議案。議案通過後,杜林發言指希望所有評議員及香港人「銘記真相」,容則對梁致敬。翌日,校方「強烈譴責」評議會「美化暴力襲擊」,時任行政長官兼時任校監林鄭月娥及保安局亦譴責學生會;時任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向傳媒表示「歡迎」警方國安處調查評議會。9 日,學生會召開記者會,就議案鞠躬致歉並請辭。10 日,評議會召開會議,會上撤回議案,學生會幹事會及多名評議員辭職。13日,校方再次「強烈譴責」評議會,稱其「損害整體港大社群的聲譽和利益」,宣佈不再承認學生會。16 日,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員持法庭手令進入香港大學學生會綜合大樓、校園電視辦公室及學苑辦公室搜證並檢走證物,稱調查一宗涉嫌違反國安法第二十七條「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案件。

同年 8 月 18 日,郭永皓、張敬生、容頌禧及杜林丞亨四人遭上門拘捕。

案件編號:CACC201/2023(DCCC 917/2021)

相關報導:

下一則
上一則
2024 年 9 月 13 日

關於作者

學苑編輯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