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議會消息】曾有意參選二零一七年度學生會周年大選,但因提名表格上資訊有誤而不獲受理的基本會員蔡俊賢就大選作出投訴,評議員於會上討論。
署理選舉委員會主席劉智恆先說明選舉委員會收取並處理提名程序,指有意參選人士會先遞交完成表格,經相關職員檢查後放入箱中,而該箱的鑰匙則由署理選委會主席負責保管。當職員收到提名後就會通知署理選委會主席,後者隨後會通知選舉委員會即日處理所有提名。
劉繼而解釋蔡的表格被視為無效(invalid)之原因,是因為該同學曾申請一年空檔年(gap year),但並不知道自己年級會因而變成四年級,而誤報成三年級。劉表示與選舉委員會經討論後同意該表格為無效。劉指出,此事有兩點爭議:一,選舉委員會應否就微細錯誤決定表格為無效;二,選舉委員會成員有否給予蔡適合援助。就第一項爭議,劉表示表格上所填資料應有證據支持方可被視為成功提名,因此任何錯誤都可能令表格無效。基於填表格所要求能力不高,劉認為此決定合理。就第二項爭議,劉表示蔡於 1 月 3 日上午 11 時 55 分遞交提名表格,距離截止時間只有五分鐘,而若選舉委員會需時要向教務處(Registry)確認其年級,因此難以於五分鐘內給予援助。
評議會主席黃浩揚指,蔡之投訴重點為,即使有意參選人提供之資訊有誤,亦無影響其參選動機。去屆會長馮敬恩則表示認為表格上資料應全部正確才獲受理,否則只是變相鼓勵緊同學謊報資訊。馮又認為選舉委員會已在能力內進行協助,亦沒有意圖拖延提名申請。劉則指無法判斷蔡同學的意圖,而在完成填表所要求能力不高的前提下,結論為貫徹之前的執行原則。
最後在意向表達(preference showing)投票中,有三十一位評議員表達意向贊成選舉委員會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