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陳瀚向經濟及工商管理學會代表提交提問,經濟及工商管理學會評議會的榮譽秘書並無於提名期結束後、諮詢大會至少兩個星期前立即登出提名名單的指控是否屬實。去屆代表黃永欣稱由於新任代表出席就職典禮,缺席是次會議,而因事情在其任內發生,故由她回答較合適。黃回應指榮譽秘書當日(10 月 14日)有準時將提名名單以實體形式立刻張貼到告示板,因為憲章中有指明需即時(immediately)公佈,故以張貼告示方式作通知,後來亦有以電郵形式通知會員。黃亦表示會提醒下屆經濟及工商管理學會評議會同時使用實體及網上途徑通知會員。
大學堂宿生會代表梁晃維認為憲章要求原意為知會會員相關資訊,認為要由會員身位出發思考,不能單以滿足憲章要求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