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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會消息:通過對體育聯會代表一抄襲案的遺憾動議 多名評議員質疑其解釋用字不清

2016 年 10 月 20 日

 

【學苑專訊】評議會第九次常務會議於今日(10月20日)下午五時於評議會議事廳召開。會上通過體育聯會代表一陳家琪的遺憾動議(regret motion),評議會將向全體基本會員發放大量電郵(mass email),並附上陳的解釋信。

早前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二零一六年度周年辯論中,陳的書面回應被指與前學苑副總編輯王俊杰於《學苑》二零一三年八月號所撰寫的文章〈百年港大,為誰而立?〉中某些段落一致,涉嫌抄襲。會上,陳承認自己有兩段文字是抄襲王同學的文章,沒有尊重原創,又承認沒有花足夠的時間去寫該篇文章,亦沒有進行校對。她表示為此舉影響外界對評議會的印象感到抱歉,亦不期望得到大家的原諒,因此將遞上遺憾動議。

學生會會長孫曉嵐希望陳解釋抄襲原因,因為從陳的解釋中,陳似乎只是點出自己借用了王同學的想法,而沒有直接承認完全抄襲,另外又問及陳有否向體育聯會評議會正式交代事件,以及聯絡抄襲對象王同學。陳回應就抄襲原因回應指,自己花了很少時間去準備書面回應,當時見到網上只有少量資料可以參考,又覺得王同學的文章很貼合自己的看法。另外,陳指自己並未在鄭重的場合中交代事件,但私下已跟體育聯會的幹事交代和道歉。陳亦指自己已聯絡王同學,並已透過 Facebook Inbox 向王表達自己非常內疚進行道歉。及後多名評議員亦對陳同學解釋時所使用的字眼表示質疑,認為陳並無充分表達自己的行為屬「搬字過紙」,甚至有評議員認為陳的解釋「誠意不足」。

體育聯會會長陳嘉龍承諾將在下次體育聯會評議會會議討論事件。評議員亦同意寄出有關遺憾動議的大量電郵時附上陳的解釋信,向基本會員交代事件。陳指自己在撰寫個人 Facebook 帳號上發表的聲明時心情複雜,因此該聲明質素參差,表示會重新撰寫一份嚴謹的解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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