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手機應用程式爭議 — 評議會即時消息:馮敬恩認為應撤回議案爭取時間作更佳處理
【學苑即時】18:28 去屆會長馮敬恩剛就學生會手機應用程式爭議發言,其認為應撤回議案,讓幹事有更多時間處理,以下為發言撮要:
1. 馮表示觀察到學生會幹事有進行過諮詢工作,但對其是否有用盡所有途徑作宣傳(exhaust all means)則存疑,例如學生會專頁並沒有發佈過帖子。
2. 另外,各種問題仍未解決,如法律問題。例如同學發佈與討論不相關(irrelevant)的發言,可作為證據讓警方執法;如警方得取學生資料,學生會則會面對龐大訴訟,可見當中涉及嚴重問題。
3. 就實際操作而言,校園資訊未必需要透過應用程式處理,而可以靠本來的網頁散播消息,而過去討論則沒有觸及該如何利用網頁,而直接選擇研發應用程式。
4. 就投票功能,馮認為應如正常進行諮詢,「出真身同同學討論」去取得共識。
5. 考慮到每年的維護費用,十五萬未必能夠為項目「封頂」。
6. 長遠而言,認同需要有手機應用程式,但現時方案則未能說服馮及其他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