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號 編輯室
責任
總編輯 袁源隆
長達七十九日的雨傘革命結束。我們在沉默中爆發,卻在喧鬧中滅亡。抗爭者捱過了催淚彈、也被警棍打得頭破血流,終歸要面對殘酷的結局:城市在清場以後,彷彿一切都沒有發生。Nothing ever happened. 任憑辯稱遍地開花的佔領運動經已帶來了人心的醒覺,令人意會到自己正身處於一個惡貫滿盈的年代,可是雞蛋最後都沒法撼動高牆,烏托邦消失得不留痕跡,真普選依然是個遙遙無期,不可觸碰的夢幻泡影。如今,眼前所有的景象都讓人迷茫無力,質疑自己所作的是否徒勞。理想與現實割裂太大,日常如戲劇般荒謬使我們失語,人對自身的存在感到陣陣不安。我們需要重新找到自我。
抗爭者常說:生於亂世,有種責任。究竟我們在雨傘革命後,還有甚麼責任?退一步說,責任從何而來?我們要重新找到自我,肯定個體的力量,就必須反思何謂責任,而不是每逢大是大非才躲在群體之中振臂高呼、搖旗吶喊,在關鍵時刻以種種理由逃避實際行動。
我們首先要意識到, 每個個體承擔責任都有其重要性。我們在爭取自由之時,也在爭取別人的自由;別人在爭取自由之時,也在爭取我們的自由。這是一種相互關係,提醒個體在爭取個人自由的同時,不得不爭取別人的自由。每個個體為將來的行動選擇時,亦成為了整個社會的抉擇者。人必須直視這重大的責任感,無法逃避。
而責任是自由承擔的,並非外物加諸。雖說生於多事之秋,但責任還是自由選擇的,從來某一事或某一行動都不會加諸責任在你的身上。自由是人的終極價值。在自由承擔責任的基礎上,我們將背負上選擇所帶來的代價,繼續屈服則任人魚肉,奮起反抗或能殺出光明。人和人組成社會,人的自由選擇體現在現實社會的變化。
責任不能成為一種綑縛,更不應成為自由的阻礙。每一代大學生幾乎都強調自己有其責任,站在時代的分水嶺,但舊日的社會責任、國家責任在今日也許不合時宜。承擔責任原本就是為了爭取人的自由,而責任卻往往日漸僵化。薪火相傳、承先啟後等成了桎梏,就如學生組織本是最自由、最無包袱的組織,卻被所謂責任束縛,而變得保守因循,不再靈活。我們摸清現狀後,自行選擇承擔哪一種責任,或是選擇放下哪一種責任,才能真正回應時代的聲音。
那我們的責任究竟是甚麼?我們的城市正在面臨巨大急遽的失去,往日所相信價值意涵被抽空,我們這一代人就是要竭力抵抗這場大崩解。我們與上一代不同,已經扎根於城市,不再是逃避選擇的一群。我們要勇於承擔責任,誓不罷休地爭取香港的民主自由;在強權之前拒絕卑躬屈膝;把佔領運動中撿拾到的感悟消化,並融入生活之中,行使無權者之權,誠實地活著,粉碎一切荒謬與謊言。
一九四五年,正值歐洲的紛亂時間,當時法國存在主義作家沙特在《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中指出:「是懦夫把自己變成懦夫,是英雄把自己變成英雄,而且這種可能性是永遠存在的,即懦夫可以振作起來,不再是懦夫,而英雄也可以不再成為英雄。」在不需要懦夫的時候,我們可以成為懦夫。在沒有英雄的時代,我們可以成為英雄!透過自由承擔責任,我們重新找到自我的可能性及個體的力量, 瓦解從前的徒勞,繼而集合起來,另建一個價值的王國,倒過來推動社會改革,創造屬於我們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