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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會消息:處理對叶璐珊宣傳品之投訴 要求宣傳單張「葉」改「叶」

【學苑專訊】在昨晚(二月五日)的第十四次緊急會議中,評議會處理了陳民羲(Chan Man Hei)對叶璐珊在周年大選中宣傳品之投訴。陳認爲,Smarties候選康樂秘書叶璐珊之宣傳品使用的「葉」字與事實不符,認為評議會應就叶之宣傳品是否違犯選舉守則作出裁決,斷定是否誤導失實。最後,評議會以舉手表態方式,贊成強制要求叶在宣傳單張把「葉」轉成「叶」,並建議叶在其他宣傳品上採取同樣做法。

陳民羲指,由於「葉」、「叶」於繁體中文而言,實爲兩個字,叶璐珊使用「葉」字作宣傳,與其身份證明文件不符, 即是失實,並非繁簡問題,故作出投訴。

選舉委員會主席姚凱翎首先指出,根據選舉守則第六章第三條,候選人之所有宣傳品均需依照內務守則製作;而內務守則第八章第四條則清楚列明,宣傳單張與民主牆一樣,不得含有與事實不符的內容。

其後,姚講述日前在選委會的緊急會議中商討的成果:選委會認為「叶」與「葉」僅是繁簡轉換,並非失實,惟叶之宣傳品所採用的英文名「EUGENIA YIP」與其參選表格及身份證明上的「YE」不相符。基於此點,選委會得出結論,一方面要求叶把宣傳單張的「YIP」改為「YE」;另一方面,由於內務守則的規管範圍不包括易拉架,於是「建議」叶將其一併修改,避免誤導選民。姚續稱,她曾問過叶璐珊使用「葉」和「YIP」的原因,她引述叶表示,易拉架上的「葉」字是由設計師決定;至於英文姓氏「YIP」,叶認為,她的Facebook帳戶都是用這個串法,所以沒有問題。

評議會就周年大選中宣傳品使用繁簡字的規定爭論甚久。有部分評議員認為「葉」、「叶」所指的實爲同一個姓氏,故換替使用並非失實;有部分評議員表示,宣傳品上之姓名必須跟隨官方文件規定,與其身份證明文件相符,方爲真確。

最後,評議會以舉手表態方式,得出最終處理手法。19名評議員贊成強制要求叶在宣傳單張把「葉」轉成「叶」,並建議叶把其他宣傳品上採取同樣做法,15名評議員表示反對。投訴人陳民羲再詢問姚凱翎,有關候選人宣傳品的規定會否作出修改,姚表示,將會就是次周年大選作出檢討,届時應會商討是否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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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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