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評議會在完成處理周年大選投訴事項後,繼續審議由修憲委員會呈交的修改評議會附例建議。是次修例主要涉及更正文法及釐清字眼定義,此外有兩處重要改動,包括將時事委員會其中一席外務秘書議席,改為由非幹事評議員擔任,及於附例第六節第四款增加條文,規定各常設委員會之會議均須開放於基本會員參與,並依主席裁決而享有發言權。最終評議會以二十八票全數通過上述修改。
黃穎朗再推修改普評條文 陳倩怡關注跟進工作
評議會於星期六晚之會議,通過「修改評議會附例時不應擴大普選評議員的組織責任」議案。普選評議員五黃穎朗修改其普評附例的建議後,以電郵方式再次呈交方案,當中刪減了要求普評透過組織去呈交財政預算等條文。但有評議員仍認為評議會未對新條文達成共識,餘下商討時間倉促,而黃穎朗亦未能出席是次會議,故評議會通過押後該項議程,並由修憲委員會再邀請黃穎朗出席商討。署理文化聯會會長陳倩怡隨即表示關注,詢問修憲委員會何時會處理上述方案,評議會主席李韋欣回應指,預計委員會將於本月二十四日舉行會議。
一三年評議會任期完結 下次會議將選出新人事
評議會完成所有議事項目後,結束第十五次常務會議,亦標誌著二零一三年年度評議會任期的完結。新一任評議會將於二月二十八日召開第一次常務會議,屆時將選出新任評議會主席、榮譽秘書並委任各常設委員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