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苑專訊】周年大選事件風波未平,會長陳冠康今日再就事件發Mass Email;與此同時,民主牆疑重現白色恐怖,有未逾期文章再遭移除。
陳冠康:捍衛法治精神 維護程序公義
陳今日上午10時15分及25分,先後發出兩封相同的Mass Email,題為《捍衛法治精神 維護程序公義》。電郵指,部分評議員公然違憲,故要再次執筆,向港大同學說明事實。陳強調,由「己方控制」的選舉委員會方屬學生會唯一合法選委會,並指責校園傳媒誤導失實。陳又斥,評議會大多數「功能組別」把持評議會,漠視法治。同樣,在此電郵中,陳仍未解釋評議會第九次緊急會議中,其涉嫌阻止另一名幹事投票一事。另外,評議會主席譚振聲在第九次緊急會議離席至今,已逾120小時,期間已至少出現兩個召會要求,惟譚仍未回覆。
以下為陳冠康電郵全文:
「各位港大同學及舊生:
捍衛法治精神 維護程序公義
學生會的權力源自憲章。憲章,除了為學生會的決定提供法理依據外,更是學生會及各個屬會正常運作的先決條件,是大家都必須遵守的秩序。眼見部分評議員公然違反學生會憲章,並繼續誤導同學,企圖掩飾其背後與參選者之間的利益輸送,我唯有再次執筆,向港大同學說明事實。
選舉委員會是按學生會憲章處理選舉的法定組織,具有法定組成部分,由常務秘書出任主席。選委會的委員均不會參選,以確保沒有利益衝突,籌辦公平、公正的選舉。然而,部分評議員竟在1月2日晚上自行召開的「評議會會議」上,「暫停」選委會數名法定委員(包括主席)的職務,更不避嫌委任數名與部分已表明參選的同學關係密切的評議員加入由他們自行成立的所謂「選舉委員會」。為求增加政治本錢而公然違反憲章,「廢除」非由己方控制、唯一合法的選舉委員會,另起爐灶,以圖透過他們的「代言人」在背後操控選舉安排的制定,難逃利益輸送之嫌,做法令人心寒。
正確地向同學解釋憲章,是學生會幹事、評議員及校園傳媒的責任。雖然有部分仍有職權在身的校園傳媒幹事將會參選,但我不情願相信有參選者會利用此平台混淆視聽、顛倒黑白,發放誤導同學的失實訊息,以求合理化一切違憲的行為,以免其政治利益受到損害。我呼籲仍有良心的評議員明辨是非、回頭是岸,打破沉默,主動向同學正確地解釋憲章的條文,以免有同學誤以為由部分評議員自行組成的所謂「選舉委員會」為「合法」的組織,而喪失參選的資格。
我強調,學生會只有一個由常務秘書出任主席的選舉委員會為唯一合法處理選舉的組織。
現時,評議會逾2/3的議席均為功能組別,相比普選議席,其選民基礎明顯薄弱。功能組別的原意為代表不同界別的聲音,卻往往令評議會被把持。曾有評議員口出狂言,認為「只要能控制逾2/3的議席,根本無需理會憲章的條文」。如果以為自恃人多便能任意妄為、視憲章如無物的話,又是否漠視法治及有違公義?
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
陳冠康
2012年1月6日」
民主牆聲明大字報遭移除
今日早上,有讀者發現民主牆上多份文章遭移除,其中包括多名評議員日前聲明、「反對TSA滲透 打倒陳冠康集團」字句等。其中「我在香港 守護台灣」字句相信已逾期張貼,惟僅遭移去「我在」、「台灣」等字,剩下「香港 守護」四字。按照學生會評議會內務守則,行政秘書掌民主牆管理權,本刊記者向行政秘書胡逸晞求證,他表示2日內未有移除任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