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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會】選委會主席為免涉違憲 普評候選人能否退選交評議會決定

2012 年 3 月 24 日

港大學生會早前收到一名普通會員申請參選普選評議員,但其後他通過短訊方式通知選委會主席常務秘書柯文俊,希望放棄參選權利。評議員討論要點在此單一案例中,短訊能否等同於署名書面通知,雖然有評議員不認同,但亦有評議員提出可接納評議會可行使酌情權。最終評議會以31票贊成;2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第24號議案「評議會行使酌情權允許普選評議員唯一參選人以短訊方式通知放棄參選權除非選委會主席在2012年3月25日中午收到當事人的異議」,接納其放棄參選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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